离婚财产保全是否有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19-08-14 22:35:15
在离婚的财产纠纷当中,为了保证财产分配的公平,减少纠纷的产生。财产保全,避免双方做财产的转移。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财产保全是否有时间限制。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财产保全是否有时间限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财产保全是否有时间限制
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
(一)、: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
(二)、受理时间:。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三)、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四)、担保:
1、申请人。,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五)、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离婚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财产保全是否有时间限制的全部内容。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财产保全,但是为了避免自身的合法财产受到一定的损失,最好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提起财产保全。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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