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认定抄袭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9-08-18 10:57:15


  核心内容:抄袭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我们都知道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的复制别人的作品的行为是属于抄袭,但是如果利用别人作品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是否属于抄袭?接下来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抄袭的概念: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二、抄袭索要具备的要件: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有过错。

  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三、抄袭的分类: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

  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

  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

  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