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冒名侵权有什么特征

发布时间:2019-08-25 02:00:15


  冒名侵权是一种新的侵权形态,是侵权人滥用姓名权或姓名变更权的一种违法行为。文字作品冒名侵权的特征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文字作品冒名侵权的特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形式上的合法性。

  冒名从署名的形式特征上看,似乎没有侵犯其他作者的权利,因为在冒名侵权中,冒名侵权人在特定作品上所署之名为该作者自己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的姓名。

  单从姓名权的角度来分析,行为人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的姓名、或取得他人的姓名使用权的行为是合法的。

  如从署名权的形式来看,行为人(作者或著作权人)使用自己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的姓名发表作品,也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它与未经他人许可,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发表、复制、销售作品的署名盗用行为有根本的不同。

  二、主观上的故意性。

  冒名侵权人通过合法程序登记或变更自己的姓名、取得他人的姓名使用权的真正目的,不在于正当地行使自己的姓名权或姓名变更权。

  而往往是为利用名人效应,套用知名作家的署名这一搭便车行为以牟取不法经济利益和特定社会地位,达到挤占作品市场的非法目的。

  三、侵权对象的特定性。

  冒名侵权的对象无一例外地为知名作家、著名作家或者畅销书作家(以下简称知名作家)的署名。

  这是因为知名作家的署名具有一般作者的署名所不具有的社会声誉和市场影响力,只有采取冒用知名作家的署名发表、复制、销售作品,才能给侵权人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谋取自己不能用正常手段和程序获得的非法利益与社会地位。

  四、行为上的隐蔽性。

  与盗用他人署名、姓名混同、挂名、将合作作品作为单独作品署名等侵权行为相比较,冒名侵权人采取的侵权手段一般具有相当的隐蔽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字作品冒名侵权的特征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文字作品冒名侵权的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