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重组伊斯兰信托 资产负债股权三归零
发布时间:2019-08-23 01:22:15
初春的银川,乍暖还寒。虽然位于银川市中心地带的信托大厦楼顶名称未变,但这座略带民族风格的大楼已经江山易主。据宁夏银行有关人士透露,这座大楼已被宁夏银行收回抵债,现在划归商行下属的融安公司管理。
这座大楼就是"德隆系"金融机构之一的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伊斯兰信托")总部所在地。
易主的不仅是这座大楼,躲过破产清算一劫的伊斯兰信托将进入司法重整阶段。如不出意外,在中粮集团的主导下,伊斯兰信托将被重整更名为"中粮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由停业整顿到司法重整
2004年"德隆危机"爆发,上述投资巨额亏损,致使伊斯兰信托爆发了严重的支付危机。2005年,宁夏银监局下发行政处罚通知,自当年5月13日起,对伊斯兰信托实施停业整顿。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中介机构审计,截至2007年9月30日,伊斯兰信托资产总额2.64亿元,负债总额22.77亿元,净资产为-20.13亿元,如果算上伊斯兰信托公司近10亿元的资本金,总计有30多亿的资金由于这场危机而灰飞烟灭。
在停业整顿期间,自治区政府曾制定了两套处置方案:一是伊信公司被撤销破产清算;二是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重组。经过慎重研究,宁夏自治区政府认为,对伊信公司实施重整是最佳方案最优选择。因为,一旦伊信公司破产清算,用于个人债权收购的约1.8亿元央行再贷款将被核销,。而且,伊斯兰信托经过停业整顿,预期可追回的资产只有5000万元,对债权人的偿债率不足5%,因此多数债权人希望通过重组的方式处理伊斯兰信托。
另外,2007年6月1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开始实施,金融企业的破产也适用这部法律。作为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企业重整制度首次引入企业破产法。法律规定,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新<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为企业解决经营困难提出了破产清算之外的另一条途径,这无疑给伊斯兰信托的重整带来新的希望,实施重整将有法可依。
资产、负债、股权"归零"
"伊斯兰信托重整是置之死地而后生,是将公司的资产归零,负债归零,股权归零,在此基础上各方重新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也就是说,伊斯兰信托最终是以零资产零负债的形式注资后重新变更登记、申请开业。
资产归零就是将伊斯兰信托的自有资产变现后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并由自治区政府批准核销区内不良资产,以实现资产"清零"。
伊斯兰信托2.64亿元总资产中,约有2.1亿元信托资产(属非自有资产),可供抵债的资产预计只有5000万元。目前,资产清理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债务归零就是对宁夏自治区内外约90家企事业单位形成的20多亿元负债进行彻底清理。在重组方案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拟批准核销区内近10亿元债务,再按照10%的现金清偿率清偿其余企业债务。按此方案,自治区政府只需支付约1.277亿元,即可实现机构债务"清零"。
这一债务重整方案得到了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同意,在2007年11月初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上,半数以上的债权人同意重组和偿债方案,其代表的债权超过负债总额的2/3。
至于1.8亿元央行再贷款将如何偿还尚未最终确定。"这部分将由重组方中粮集团协商自治区政府解决,两家共同向央行汇报解决方案。"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重组方案中,原伊斯兰信托的股东将全部退出。自治区政府有关人士认为,对于伊斯兰信托目前状况,公司原股东要自行承担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巨额亏损责任,故原股东股本全部清退不予偿还。伊斯兰信托原股东及高管人员不进入重整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据悉,目前伊斯兰信托的8家股东中,有6家(共持有8亿股权)已签订转让协议,对于德隆曾控制的郴州山河、亿阳集团2家(共持有2亿元股份)股东,。
事实上,一些股东单位已经对入股伊斯兰信托的投资进行了归零处理。2006年2月21日, 宁夏恒力(600165.SH)发布公告,以截至2005年9月30日对伊斯兰信托长期投资帐面价值18000万元为对价,以2.671元为每股价格,回购共计67390490股非流通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回购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此项长期投资,同时,公司的总股本数减少。
中粮信托隐现
按照设定的重组方案,新的公司注册资本初步确定为12亿元—15亿元,其中中粮集团约占75%的股份,宁夏方面股东约占25%的股份。
入主伊斯兰信托,将是中粮集团在金融领域的又一重大投资。中粮虽然是中国最大的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和生产企业,但其在金融领域多有斩获,目前已经参股的金融企业有中英人寿、中怡保险、瑞银证券和兴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并全资设立了中粮财务有限公司。
中粮集团在重组协议中承诺,以自有资金入股信托公司,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不谋求股东权益以外的其他利益,与伊信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中粮还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不将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者设立信托,并愿意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据记者了解,除了中粮以外,另外参与伊斯兰信托重组的宁夏企业有两家,一家宁夏综合投资公司,一家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合计入股25%左右的股份。
宁夏综合投资公司是宁夏最大的综合性投资公司,是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投资权的公司,统一经营政府授权的资本性投资。截至2006年末,该公司实际净资产9.4亿元,总资产10亿元,符合入股条件。而宁夏电力投资公司也是宁夏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宁夏重大项目的投资主体、融资平台和战略性持股经营实体,2006年底总资产近50亿元,同样符合入股信托公司的条件。
记者手记
"安全"重组效率几何?
当2002年伊斯兰信托经过重新登记获得新生时,谁也不会想到这家偏居西部一隅的地方金融机构竟会造成30亿元的巨额损失。斯时信托业经过五次严厉整顿,人们有理由相信绝大多数风险隐患已经消除殆尽,信托业这类"金融百货公司"将迎来无限的发展机遇,其状况一如现在经过注资、剥离、重组之后的包括银行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
2002年的伊斯兰信托,股权由国有独资变成8家公司共同持有,无论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乃至内部控制,表面上看都合乎严谨。但最终被德隆所控制,30多亿的资金通过这家公司输送进入德隆集团,最终在股市上灰飞烟灭。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现在的重组方案,其核心内容无非是宁夏政府及企业债权人承担绝大部分损失,换来中粮集团的重组,保住宁夏唯一的信托公司牌照。但能否买来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营高效的新机制,我们现在依然不能盲目乐观。
为了避免信托公司重蹈覆辙,我们有必要在颁发新的"准生证"前多些质疑的思维和眼光。新的投资者将是绝对控股,三家股东又都是国有股东,如何在安全营运的前提下保证效率的提高?而新的投资者参股银行、证券、保险、财务公司等多类金融机构,,如果仅仅依赖股东的承诺难免有对公司未来不负责任之嫌。如果说国有股东在公司运营上更可靠的话,那么这种非市场化的信任与日益市场化的发展环境将不甚协调。我们已经遗憾地看到,在金融风险由地方政府负责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安全"为借口将企业的竞争力日益抹杀,混淆了企业与政府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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