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比照“私募条件”规范信托受益权转让:不能再卖给“散户”而只能卖给法人或超高资产大户

发布时间:2019-08-14 07:21:15


游走在“灰色地带”、承做客户信托财产“受益权”买卖的银行要注意了,“金管会”要开端管制了。“金管会”昨天宣布,将比照“私募条件”规范信托财产受益权转让,今后信托财产的“受益权”只能卖给法人或超高资产大户,不能再卖给“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