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孩子”正在凤凰涅槃

发布时间:2019-08-08 09:31:15


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从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成立到现在,中国信托业起起伏伏,前后经历了5次大的行业性整顿,这是其他任何金融行业都未曾有过的经历。历经曲折发展,中国信托业不足30年的历史,虽然是非功过、盛衰成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始终走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处在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堪称时代的弄潮儿。今天,中国信托业正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的信念,重新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过去

  二十年发展需客观评价

  从1979年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成立,到上世纪80年代初地方政府和专业银行蜂拥而上,开办多达2000家信托投资公司,再到信托业内“事故”频发、全行业先后遭受5次大整顿后仅有50多家公司幸存,“一哄而上”和“一哄而散”,中国传统信托业的爆发和覆灭速度在全球金融领域都属罕见。

  打上“坏孩子”烙印

  中国第一个涉及信托的政策文件在1980年6月出台。,“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融通资金,推动联合”。文件没有明确要开展的信托业务是什么,也没有明确信托业务要如何开展。随后,,各部委和各地方政府也一哄而上办起了自己的信托公司。

  “中信作为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的初衷并非要在中国引入、培育信托制度,发展信托业,融资的窗口开办的。”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杨林枫说。他认为当时国家缺钱,并且国家也需要在传统的计划经济金融体制之外试点金融改革,所以也难有其他选择。信托机构从银行的信贷业务起步,并以此作为主营业务,这为后来信托与银行争业务的混乱局面埋下了祸根。“不仅历次整顿由此而生。”杨林枫说:“业务定位的偏差还导致了信托制度的长期缺位,没有‘规矩’的信托工具又被掌控方错误利用,在背离主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各地方政府都把“自家”的信托公司当成了“小金库”、“二财政”,利用信托投资公司绕过中央银行的信贷和现金计划控制;同时,,各专业银行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信托公司转移资金,使信托公司成为上世纪80年代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推波助澜者。信托业被打上了“金融坏孩子”的烙印。

  一切罪过都记在了信托公司的账上,直接导致了针对信托全行业的多次整顿。

  开办以融资为目的的信托公司是国家文件指引的结果。据金融名宿刘鸿儒回忆,经他手批准的包括中信在内的中国第一批信托公司,都是在银行管得太死、经济发展又确实需要的背景下出现的“金融机构”,其实质就是“二银行”。

  此外还有行业自身难以左右的系统性风险。“当年的汇率损失,也是造成信托公司支付失败的重要原因。”经济学家王连洲说,广国投的破产就是一个例子。改革初期,各级政府都在通过国际信托公司引进外资,上世纪80年代,广国投就借了大量的日元支持当地建设。然而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下,汇率的变动给这些国际信托公司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导致其最后要多赚8倍的钱才能还上当年的债务。“类似的系统性风险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不应把罪过都归于广国投。”王连洲说。

  支持改革开放 信托有功

  虽然定位的错误和制度的缺失没有让信托公司干上自己的本行,但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开放,信托功不可没。

  事实上,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外资都是借信托进入中国的。在信托作为融资工具被引进的时期,国家只有几百亿元的外汇,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需要大量外资。“如果没有中信,当时中国就无法和国际资本市场接轨。”在经济学家王连洲看来,信托投资机构更是中国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切入点和第一块试验田——在冲破传统金融制度桎梏束缚、弥补传统银行信用不足,拓宽金融服务涵盖面,支持地方经济以及多种经济成分发展等方面,信托都发挥了先导作用。

  回归本业 大展身手

  信托业“一法两规”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信托业发展的重大历史转折。中国信托业法制建立,市场定位,回归本业,在“归位”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第五次整顿后信托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信托业在资本市场最困难的时候一显身手。

  2001年起,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先后颁布实施,并相继出台了信托会计制度、信托专用账户制度等关系到信托功能能否正常运转的配套制度。

  在实施信托分类处置、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原有绝大部分信托投资公司都通过关闭、转制等各种方式退出了信托业,只有一部分经营业绩较好、内控比较完善、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信托投资公司得到保留,并在核销坏账、补充资本、引进人才的基础上实现了重新崛起。

  2002年之后,我国资本市场长期萎靡不振、股票指数连创新低,给证券投资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但新生的信托投资公司群体承受住了政策和市场的惊涛骇浪,交出了一份成绩优良的答卷——银监会首批指定信息披露的30家信托投资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70327万元。这与此时已连续3年全行业亏损的证券公司、苦苦支撑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年度亏损额达数十亿元人民币的个别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鲜明对照,这无疑成为当时中国金融业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现在

  信托业万类霜天竞自由

  现在,中国信托业现已翻过最悲壮的一页,开始了转折。2006年信托资产规模只有3000多亿元,截至2007年底,这一规模已经翻番,突破9000亿元。2007年实施的信托新政为信托业的未来发展规划了蓝图,推动信托机构向专业理转型;,赋予了信托广阔空间和艰巨使命。

  2007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正式下发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之后,众多境外金融机构和战略投资者一反“新办法”出台之前对信托业的犹豫、观望的态度,对中国信托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此后,境内外业界大牌公司纷纷亮相,对信托公司股权的投资购并浪潮风起云涌,热情空前。占全部信托机构几乎一半比例的信托公司都在不同程度地开展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在金融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

  信托“新办法”引发的此次股权整合对信托业是一次“换血”式的重构,对中国信托业未来实现可持续的快速、科学的发展将发挥里程碑式的重大影响,并由此决定中国信托业未来3-5年的竞争格局和发展态势。  

  新办法的出台,为信托公司向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推动信托业的积极转型。信托公司在满足一定规范条件下,可以开展如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各种创新业务,从而发展成为从事信托业务的专业理财机构。同时,外资金融机构、国内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也在纷纷准备以收购兼并及其他形式,加强与信托公司的深度合作,这必将对信托业的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新办法”出台后使信托公司明确定位于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理财机构,信托业正在进行根本性的、战略性的、系统性的和颠覆性的战略转型,包括专业团队的转型和发展战略的转型,从而逐步实现经营战略的市场化、地域战略的国际化、人才战略的复合化、营销战略的私募化、竞争战略的联盟化,从根本上实现信托公司功能定位。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各家信托公司呈现出万类霜天竞自由的气象,信托公司的业务创新、产品创新不断出现。

  2008年,全国信托业的业务增长速度和绝对规模仍然保持较强的增长势头和发展后劲。以银信融合为信托业的战略思路。通过与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进行对接,发行银信连接理财产品仍成为众多信托公司的首选业务模式。在业务创新方面,一些信托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和具体情况,积极探索新政导向下的业务转型方向,在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个人信托业务方面进行创新和开拓,推出了一些极具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信托业务。

  截至2008年6月,已有超过30家信托公司获准换发新牌照。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强强联合的进程始终没有停止过,并有不断加速的趋势。各家信托公司都争先在新的业务领域占得先机,在艰难的业务转型期,信托产品规模全面超过2006年。2008年在信托“新办法”的指引下,齐心协力树立信托业在中国金融体系和理财市场上的重要地位和全新形象,促进中国信托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未来

  发展前景灿烂

  我国信托业存在较好的后发优势, 按照目前的收入增长速度,我国人均收入有望在未来5-6年内达到3000美元,信托业将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我们预计在发展初期,我国信托规模将以15%-20%的速度增长;长期看,制度限制将趋于放松,信托业的发展空间十分巨大。随着信托公司经营实力的增强、信托产品的丰富以及投资者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提高,未来信托业制度放松是必然的趋势。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信托业发展情况来看,虽然信托业务主要由信托银行来经营,但信托业务规模在信托银行中的占比较高,信托业务收入也能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

  从供给方面来看,我国日益成长的经济成为支持信托公司本源业务的重要基础。我国商品经济经历了近20年的发展,经济制度和金融环境日趋成熟。资本市场的逐步壮大、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以及实体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信托公司开发符合投资者多方面需求的产品提供了条件,也使得信托产品能在较长时间内保持较高的收益率。

  从需求方面来看,经济主体收入的提高和投资需求的多样化为本源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居民资产结构中,银行存款仍是最主要的部分,占比超过70%。随着居民收入的迅速提高以及投资意识的逐渐增强,信托产品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的作用将被投资者逐渐接受,信托公司本源业务将出现空前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 内蒙古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李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