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中国式”复兴 中国价值被发现
发布时间:2020-05-12 11:20:15
1979年,“红色资本家”荣毅仁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集团的前身),将其发展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信托业也成为中国金融改革和市场化的试验田。但此后,信托业起起伏伏,前后经历了多次大整顿,以至于23年后,即便是继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本业”的中信信托对信托业的前景依然看得不甚清楚。 年1月1日,蒲坚从中信海洋直升机公司总经理调任中信信托总经理。彼时,中信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85.05亿元,上年实现利润0.27亿元,在全行业的排名居15位以后。然而,截至2010年10月末,中信信托的信托资产规模已经突破3000亿元,综合竞争力已居行业榜首。 过去的5年多,中信信托发生了怎样的蜕变?是否想清楚了信托“应该怎么干”的问题?在“看似什么都能做,又什么都极难做”的尴尬中,信托公司如何找到自己的盈利模式和发展模式? 截至9月末,信托业管理的资产总规模已经达到2.96万亿,信托业正重新崛起为中国的金融四大支柱之一。但即便如此,信托业的发展仍是实践多于理论,感性多于理性,一个有号召力的信托业价值观或发展哲学,仍是这个行业所欠缺的,并从深层次上制约着这个行业实现进一步的大发展。 2011年将迎来《信托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在此前夕,本报记者就上述业界关注的话题于2010年10月末专访了中信信托总经理蒲坚。 通过5年多的思考和实践,蒲坚认为,,推导出信托公司存在的价值。,实现共同富裕。信托业必须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回答,?” 在这一思考框架下,蒲坚提出,信托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信托关系是一种“一手托公平、一手托效率”的新型生产关系。除资产管理外,信托关系可广泛用于促进决策民主化、改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等各个领域。“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信托制度在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贫与富、公平与效率、,起到了很好的润滑剂和平衡作用。信托公司舞台宽广,大有可为。”1.信托舞台无限宽广 《21世纪》:信托业在过去的31年中,似乎每隔几年就要迷茫一次。去年信托计划开设证券账户被暂停,今年8月银信合作新规出台后,信贷类银信合作基本走到了尽头,很多信托公司又感觉到找不到业务做了。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蒲坚:实际上,信托公司有很多事可做。当事物发展过程中出现矛盾需要集成资本、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时候,信托关系的普遍存在性决定了信托公司始终有它的存在和发展的价值。只要把信托关系思考透彻了,思想解放了,信托公司的舞台将很宽广。 《21世纪》:能不能举几个例子,谈谈中信信托怎么找项目? 蒲坚:基本理念就是遵循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运用信托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和智慧的的制度优势,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问题。 举例来讲,,政府选定的煤企整合主体实力都较强。在前期的并购过程中,煤炭整合企业基本上花光了原有的历史积累,没有资金进行接下来的技术改造。而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安全生产正是煤改的初衷。 理论上,这么好的项目应该是银行支持的重点,但事实上很多民营煤炭企业很难获得贷款,或者说仅仅是贷款解决不了问题。这其中有一个特殊的原因:整合主体在完成技术改造前,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抵押登记,而银行又必须要抵押。 这时候,中信信托推出一款煤炭产业投资信托基金,首期募集30亿元,投入一家民营煤企,整体解决了它的资金需求,不需煤企再一家家找银行。而且我们不是单纯提供资金支持,我们进入的方式既有股权也有债权,通过派驻董事,帮助其改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 再如,内蒙古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农牧民发放贷款,具有较为显著的金融普惠意义,但是小贷公司有限的资本金放完后就无钱可贷。理论上,小贷公司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融资,但实际上它们向银行融资很难,即便能得到贷款,也要在应收账款基础上打很大折扣。 中信信托这时介入,采取如下操作模式: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办负责牵头协调并遴选区内优质小贷公司供我们挑选,中信信托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募集资金向特定小贷公司增资,小贷公司股东到期回购中信信托持有的股权,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为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个项目将城市所筹资金用于农村建设,实现了国家所倡导的“城市反哺农村”,社会意义很大。2.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21世纪》:你在之前谈到了要整合多种金融工具和智慧,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问题。这是否就是中信信托提出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这一经营理念?能否对这一理念做一解读? 蒲坚:,我们提出了“无边界服务、无障碍运行”的经营理念,并由此引申出“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多种金融功能的集成者”的定位。通过持续开展金融创新,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的边界处和结合部,发现隐性价值联系和利润区,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客户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我们特别注重用综合性的解决方案来解决客户的“一揽子”问题。比如,一家企业要融资,又要财务顾问,又要改善法人治理结构,还要把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设计进来,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一般金融机构靠单一工具难以完全解决,但信托公司可以。中信信托把客户遇到的所有问题综合起来,集成我们的知识和智慧,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金融解决方案。 《21世纪》:你特别强调“集成”? 蒲坚:是的。信托公司在每个单一的领域都会遭遇专业金融机构的竞争,信托公司很难超越它们,使用信托公司资金的成本一般也要高一些。 所以,客户在找到信托公司前,基本上都找过其它金融机构。但就像治病一样,专业机构治不了,才来找信托,我们这里最后成了专治“疑难杂症”的地方。 别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凭什么我们能解决?没有别的办法,唯有比那些专业的机构知道得更多,比他们更进取,比他们的方法论更符合现实。 那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法论就是集成。集成的本质是知识和智慧的集成,就是你要比别人知道得更多,能集成更多的知识。然后,信托又赋予你自由的集成空间,在这个平台上能根据客户的需求自由地运用所有的金融工具。 《21世纪》: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远不只中信信托,银行实际上也在提,还有像中国平安这样的金控公司,你的优势何在? 蒲坚:我们是从信托的本质开发出来的综合性,这种综合性不是银行、证券、保险加在一起的综合性。客户的综合需求才是综合性,甚至也不只是对金融的需求。 比如“富二代”的问题,父亲再能干,知识和智慧能传给下一代吗?所以,“富二代”的问题是教育问题、接班问题,不是钱的问题。我们会设计一个信托项目,把“富二代”的教育问题、接班问题集成在里面,通过资产信托、遗嘱信托、教育信托等一揽子方案解决“富爸爸”的需求。 《21世纪》:与你的综合化思维相反,有些人提出信托公司要专业化,专注在某些特定的领域。 蒲坚:在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框架下,现阶段仅仅做专一性的业务实际上困难重重。假定你要去跟证券公司竞争,却不享有证券公司的优惠条件,你怎么去竞争呢?但是我赞成,信托公司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形成自己的特色。3.创新是信托业永恒的主题 《21世纪》:你在之前多次强调创新,中信信托的产品创新能力确实是很强的,很多人都很关注你们的产品,但是研究一番后,又有点失望地发现,你们的产品是没法复制的。 蒲坚:信托产品本来就是没法复制的,因为每一个产品都是个性化的,针对特定的客户,根据其需求和拥有的资源设计出来。要既能满足客户特定的需求,又要根据它特殊的资源禀赋,通过特殊的交易结构设计,来使得信托产品风险可控。 假如你开发出的产品是可以复制的,那么这个产品的生命一定很短。比产品更有价值的是创新理念,创新是信托业永恒的主题。 《21世纪》:有一种观点说,中信信托之所以能做一些创新的大项目,是因为背靠中信集团的平台。一些项目出现困难,集团其他子公司可以协同解决。正是这种风险兜底能力,使得你们可以大胆地开展一些业务。你怎么看? 蒲坚:作为集团的子公司,我们的发展当然离不开集团的支持,特别是中信集团的品牌优势,使得很多客户愿意和中信信托合作。中信信托的发展离不开兄弟公司的支持,但绝不是单靠关联交易。集团控股,子公司之间法人独立,不存在谁为谁兜底的情况,如果说兄弟公司之间有合作,也是基于市场原则,。 《21世纪》:中信信托在很多项目上都属于积极进取型,你们是怎么进行风险控制的? 蒲坚:到目前为止,我们所有的产品都是到期安全兑付。信托公司的经营过程肯定伴随风险,金融公司的本质就是管理风险。 我们在做项目的时候,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度量和判断,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对信托公司来讲,最大的风险就是到期后的时点偿付风险,即信托产品到期后资金不能按时收回,但所投资项目的价值还在,可以进行投资标的和抵押物的处置。我们的抵押率一般都设得很低,一般是30%—40%左右。 比如说房地产信托项目,我们的风险管理一般有四条线:一是风险定点控制,二是现场定点控制,三是外聘专业公司进行控制,四是我们有自己的队伍进行房地产项目的监理,项目的资金和银行账户也是我们掌握。 《21世纪》:信托公司是广义的投资银行,对人才的要求很高。你们喜欢用什么样的人?怎么样吸引优秀人才并人尽其才? 蒲坚:我们最看重一个人的悟性和创造性,特别是他对信托关系的认识。我们希望招一个人进来之后,让他变得尽可能优秀,也就是创造条件让他不断地学习,深入到实际的项目中去学习。 调动人的积极性,最重要的就是激励机制。,把员工的报酬跟他的贡献、他创造的价值挂钩。同时,让有能力的人、创新意识强的人和业绩突出的人,尽快“冒出来”。 《21世纪》:“冒出来”之后就可以举手?听说你们内部有个“举手制”? 蒲坚:“举手制”就是你感觉自己有能力、有经验带团队做项目,就可以向公司申请成立新的团队,然后公司会用各种量化的和非量化的指标对你的申请进行评估。量化指标主要看你以前做的项目的成效,非量化指标就是看你是否具备带领团队的协调能力和个人道德品质等。还有很重要一点是要看你对信托关系的理解和信托业务的认识是否到位。 实践证明,这一“举手制”是有效的,不少年轻人“举手”后,做出了不少有意义有影响力的项目,强化了公司整体的竞争氛围。4.中国未来将逐步“信托化” 《21世纪》:前面谈了谈中信信托,现在想请你谈谈对中国信托业发展前景的看法? 蒲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财富的增长,中国的信托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过去5年,我国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年均增加70%左右,到2009年已达20557亿元。 到2020年,中国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保守估计将达到20万亿~30万亿元。中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将是一个逐步“信托化”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公众将更多地利用信托关系理财,政府和机构将更多地利用信托服务,信托资产占GDP的比重将不断增加。 《21世纪》:但现实的情况是,信托和银行、证券、保险比起来,还是比较弱势。 蒲坚:是的,和其它金融行业比起来,我国信托业依旧相对较弱,主要体现在整体实力不强、资本金不大、市场话语权不强、营业模式和政策法规不确定等方面。但这些都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都会在今后的发展中不断得以完善。 《21世纪》:如何进行完善? 蒲坚:需要完善的方面很多,我举几个例子。 比如,按现行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此外,,各信托公司主要在注册地开展信托业务。建议允许一些创新能力强、经营规范的信托公司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开展异地信托业务。 又如,相关信托财产法律法规制度的欠缺,制约了期限较长、规模较大、具备较好风险对冲机制的信托产品的开发与实施。建议尽快推动明确可行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信托财产过户制度、信托财产交易制度、信托受益权转让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建设。 再如,信托税收无法可依。目前信托公司适用的仍是国家一般性的税收政策,这将使信托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关于信托收益是否需要交税,纳税时间、纳税义务人及税率等问题都未明确。建议在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对信托业务征税进行补充规定,将信托税制融入现有的税制当中,构建完整、有效的信托税制。 一些行政部门对信托认识不足,甚至某些政策歧视信托,这些都不利于信托业务的发展,也与信托法相悖,应予解决。 《21世纪》:你如何看待最近出台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有人认为这和《信托法》、和资产管理行业的特征有较大的冲突。 蒲坚:用净资本来管理信托公司,理论上可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又是中国实际情况的反映,有助于解决当下的问题。理论要跟实际结合起来,才是一种务实的态度。在当下的中国社会,资本信用还是经济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信用关系。但我认为,《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引导信托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把有限的净资本分配到最有价值的业务上。5.发现信托的中国价值 《21世纪》:信托业在过去的31年中经历了6次大的整顿,逐步进入了一个规范发展时期。但是感觉目前,信托行业发展受政策和市场变化影响很大,信托业一直缺乏一个清晰的发展方向,或者说缺乏一个稳定的价值观和发展哲学。能否谈谈你在这方面的思考? 蒲坚:我从事信托业务以来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认为,,,继而为信托公司的发展找到方向。 那么,中国信托业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回答,,信托应该扮演何种角色?? 答案是肯定的。信托关系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通过集合多数委托人资金的模式,,再通过专业化分工使集合资金具有资本特征,从而实现资本民享和金融普惠,、经济、社会诸多矛盾过程中,。 《21世纪》:信托是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能兼顾公平和效率,怎么理解? 蒲坚:从业务案例中可见,部分信托的委托人数量相当多,但是,这些普通民众一般不具备投资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他们通过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集中管理、运用和处分,这就是集合资金信托。,实际上信托“集合分享”的制度也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在信托法的约束下创新的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 从经济理论上来讲,集合资金信托中的信托关系是对公有制的一种间接代理关系,是由信托公司两次委托代理,即先将多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集中管理,实现产权委托的代理关系,然后将资金投资到目标企业或项目,实现经营性委托的代理关系。 由于集合资金信托的资金来源于公众,因而集合在一起后具有公有制的性质。通过信托公司投资专家进行第二次经营性委托代理,即使公众资金得到有效使用,并获得投资收益。这种信托关系解决了长期以来公平与效率之间所谓“水火不容”的矛盾。信托可以“一手托公平,一手托效率”,起到桥梁作用。 《21世纪》:认识到信托是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后,对这一理论有哪些具体的应用? 蒲坚:比如,信托原理可以用于将国有资产现行的“行政代理”转化为“市场代理”,将国有资产建立诸如“全民受益权信托基金”,使所有权和收益权相分离,我们就能构建一个全民所有权不变、收益权为全民共享的,、又按照市场规律经营的新模式。 《21世纪》:将信托原理用于国有资产管理,怎么理解? 蒲坚:对于国企而言,最大的问题是效率问题。国企的性质导致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效率不高,因此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如果引入信托关系,可以天然地调整法人治理结构,使之趋向合理,同时又不改变企业的国有性质。由于代表了受益人的利益,信托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绩,关注企业的价值提升,关注企业和自身的声誉。因此,对于促进国企的发展同样有利。 《21世纪》:具体如何操作? 蒲坚:,,信托公司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派出董事,成为积极股东,将使这个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发生变化。这样,通过引入信托公司,就把行政代理变成市场代理,。 《21世纪》:这样的思路是想在不私有化的前提下,实现国企公司治理和效率的提高? 蒲坚:是的。产权性质没有变,产权还是国家的,只是委托给了信托公司而已。这样,在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把行政代理通过信托公司转变成市场代理,由信托公司帮助改善法人治理结构,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 《21世纪》:这一思路很有启发,可行性如何? 蒲坚:。我想至少可以试一试。其实这种集合信托关系也可以用来调整民营企业,这方面我们已有很多成功实践。在对民营企业的投资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明确的利润指标,信托专家可以代表股东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对于制约和改善民营企业家族管理的弊端,促进经济决策的民主化和公司治理的规范化,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效果。 《21世纪》:我觉得也可以在土地经营中试一试,因为现在农村产权改革很敏感,而信托可以规避土地产权的问题。 蒲坚:可以!信托可以在不触及土地产权变化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的集中成片开发。举例来讲,假设50个农民将各自的土地使用权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集合了100亩土地后,再去找专业种植能力强、管理水平高、销售渠道畅通的公司来经营,统一种植某种农作物。 反过来,信托公司又可以把土地返租给农民。表面上,农民还是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没有什么变化,但实际上,农民要按照专业公司的统一标准来种植,比如用什么种子、什么化肥、什么时候浇水都要按统一的规范实施。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这个过程就是委托、分工。信托公司找到有水平种地的人,通过分工促成了效率的提高。效率为什么提高?知识、科学、管理起了作用,这就是智慧型信托。智慧是解决问题的最后力量,而信托公司要做智慧的集成者。 “信托是一项事业。但究竟该怎么做,我们都没有实际经验。现在是需要大家一起探索的时候,谁也说不清"一定应该怎么干"。”现任中信集团总经理常振明在2002年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中信信托”)重新登记后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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