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投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8 08:4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24,659,564股,占总股本的34.7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8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以下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

  (1以公司126,360,000股流通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方式,向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44,226,000股,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3.5股。

  (2根据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与公司签订的《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将缺乏流动性的固化资产按账面价值439,995,243.46元出售给省高速集团;同时,省高速集团委托公司对上述出售资产中账面价值为239,976,258.19元之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处置,其所得归我公司所有。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该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7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7月2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8月1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单位: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4,659,564股,占总股本的34.7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结论性核查意见为: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控股股东省高速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我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我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