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回购中原信托持有其全部股权

发布时间:2019-08-03 09:12:15


[世华财讯]中孚实业拟回购中原信托持有中孚电力全部股权,回购后,公司持有中孚电力68.19%的股权。同时,公司拟与豫联集团、汇源铝业分别签订《供用电协议》和《氧化铝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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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对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信托计划相关规定,该计划到期后,公司将回购中原信托持有中孚电力全部股权。目前,上述信托计划已到期,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回购中原信托持有中孚电力的全部股权。

公告显示,回购前,公司持有中孚电力45.97%的股权,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1.81%的股权,中原信托持有其22.22%的股权。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回购后,公司持有其68.19%的股权,中孚电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回购中孚电力股权款已付,目前中孚电力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同时,为保证公司2009年正常的电力供应,公司拟与豫联集团签订《供用电协议》,期限一年。本次交易标的为豫联集团所属发电机组生产的电力。供电价格为362.8元/千度(含税。如果国家要求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公司将做相应调整。

2008年度,公司向豫联集团购买电力金额为227,472,802.62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1%。该协议的签订可以在公司电力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优先获得其电力供应,从而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为了稳定公司原料供应,控制公司全年采购成本,公司拟与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签订《氧化铝供应合同》。汇源铝业为公司提供其生产的冶金级氧化铝(AL2O3)二级品或一级品。所供产品符合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其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另外,公司董监事会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市电业局在安阳市中国银行取得3,8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孚电力在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该融资业务含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额度、开立信用证等。

公告称,公司定于2009年3月20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