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博弈多方委托贷款 银行或将分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14 14:21:15
??一度被传“央行叫停”的多方委托贷款计划不仅又将于近日亮相公众,而且还被赋予了更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
自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传来的消息,该行目前正积极筹备并将在适当时候推出新的多方委托贷款业务。鉴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考虑,银行此次对于多方委贷备选项目的考评较以往更为审慎,并就项目投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严密的论证。
除此之外,该行有关人士还表示,银行正考虑对新的多方委贷计划承担部分责任,比如,在委托方急需项目资金的时候,可允许其将多方委托贷款单据作抵押再融资。
有关人士表示,银行此举或许是对央行有关政策的让步,是双方博弈是结果。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其原本不用承担贷款风险的受托人角色正经受考验,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多方委托贷款以便加大其中间业务力度的初衷也正在改变,贷款安全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层面。
叫停风波
曾在南京、上海、宁波、杭州等地被广大中小投资者追捧的多方委托贷款业务,。
1月中旬,有媒体披露,,并为此专门下了通知。,“一对多”的贷款形式可能成为企业集资的新通道,而一旦企业无法偿债将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央行建议各商业银行不要再开发新的贷款项目,对业已开办的业务也要勒令禁止。
令人无法释怀的是,早已投资于此业务、数以万计的个人投资者,其利益该如何善后?加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业务品种,,允许法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做委托贷款业务。那么,此次“叫停”风波到底缘何而起?抱着这些疑问,1月21日,。
当记者一说起“多方委托贷款被央行叫停”的消息,负责新闻宣传的某处长立刻提高了警觉,并果断地表示“我们从来没发过有关正式的通知”。
,央行对于包括多方委托贷款在内的所有委托贷款业务的政策均没有改变。
与此同时,民生银行,这一最初的消息源头也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说法,表示该业务并未暂停推行,其口径与央行保持高度一致。
难解之题
这场变故反而使多方委托贷款业务更受到广泛关注。
? 据了解,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品种,。2000年4月?央行在其《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对委托贷款的性质、审批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称,委托贷款指的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因银行从中只收取手续费和理财顾问费,不承担贷款风险,故该业务属中间业务范畴,央行对其实行备案制。
2002年8月,民生银行开始在下属两家分行试行个人委托贷款,并逐渐将其在全行范围内推广。
此后,,于2002年10月16日在上海分行推出了第一期“市政项目多方委托贷款计划”。民生银行也不甘落后,于2002年12月在南京、宁波两地分行同时推出了这一业务。
因多方委托贷款的获益较国债和储蓄更为丰厚,较股市更为稳定,风险更为可控,一经推出便被投资者看好、追捧。知情人士称,。
他表示,应注意到投资各银行的多方委贷下限只需人民币1万元整,投资门槛越低,一旦经营出现风险,引发的社会问题波及面将更广,杀伤力将更大。近两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对策,但未有显著成效。
类似的担心在2002年中期,民生银行推出个人委托贷款时也曾发生过。但由于该业务“雷声大、雨点小”,市场反应平平,贷款发放情况不甚理想,银行只拿其当做变相吸储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多方委托贷款与资金信托产品异常相像,差别仅仅在于受托人不同,前者是商业银行,后者是信托公司;,后者属非银行司管辖。在央行对信托业全面整顿的同时,接连默认多个多方委托贷款计划的实施,这也使外界对央行内部的政策信息沟通能力表示质疑。
风险考量
??然而,收益和风险历来就是成正比的。
2002年12月下旬,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推出两个5年期多方委托贷款项目,年收益率已高达5.02%,较深发展之前推出的三期委托贷款项目还略有上浮。上海申购市民趋之若鹜的同时,民生银行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详细分析了多方委贷的两大风险。
? 首先,处于市场环境众多不确定因素下的,是项目本身的经营风险,这是一种显性的风险,。银行作为不承担风险的中间人,只能通过对借款。
但即使如此,银行也承担着道德和名誉上的风险。如果贷款到期而不能给予投资者相应预期的回报,银行的声誉将受损,其零售业务市场竞争力也必将受到冲击。因此,特别是在多方委托贷款业务开展初期,银行在项目选择上尤为谨慎,已经推出的个别项目还由财政局等政府、事业单位作了担保。
。在一个贷款周期内,如果央行对借款利率作出调整,多方委托贷款利率是否也要做出相应浮动,到目前为止,。
中间业务变异?
“传统存贷业务含有太多的风险因素,无论控制多严,不良贷款总会在一定比例中发生。而多方委托贷款中,银行并不承担风险,深发展向此类中间业务转型将有效改善其资产结构。虽然未必能马上盈利,却为未来发展开拓了一条新路。”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刘振芳的这番话句句在理,商业银行开办该业务的初衷清晰可辨。
然而,据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正在积极筹备新的一项多方委托贷款计划,将可能由该行承担部分责任,比如,在委托方急需项目资金的时候,可允许其将多方委托贷款单据作抵押再融资。
这是否意味着“月亮不再是那个月亮”?委托贷款类的中间业务又将重复传统贷款的老路?
? 专家表示,银行此举或许是对央行先前有关“叫停”政策的让步,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承担适当的“部分责任”也是对银行内部机制的约束。
据称,民生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目前就该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均为总投资金额的千分之二,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稳定的无风险收入,任谁也不肯将此“肥肉”割让。只有加强风险防范,,日子才会更加好过。同时,中间业务也是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吸引优质客户的重要途径。
他还表示,如果政策许可,在近几年,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办多方委托贷款的可能性将较四大国有银行更大。“大银行资本金雄厚,目前最紧迫的需求则是为自己业已吸纳的庞大的存款金寻找出路。这些银行当然会自己来发放贷款。”
自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传来的消息,该行目前正积极筹备并将在适当时候推出新的多方委托贷款业务。鉴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考虑,银行此次对于多方委贷备选项目的考评较以往更为审慎,并就项目投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严密的论证。
除此之外,该行有关人士还表示,银行正考虑对新的多方委贷计划承担部分责任,比如,在委托方急需项目资金的时候,可允许其将多方委托贷款单据作抵押再融资。
有关人士表示,银行此举或许是对央行有关政策的让步,是双方博弈是结果。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其原本不用承担贷款风险的受托人角色正经受考验,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积极推进多方委托贷款以便加大其中间业务力度的初衷也正在改变,贷款安全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层面。
叫停风波
曾在南京、上海、宁波、杭州等地被广大中小投资者追捧的多方委托贷款业务,。
1月中旬,有媒体披露,,并为此专门下了通知。,“一对多”的贷款形式可能成为企业集资的新通道,而一旦企业无法偿债将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央行建议各商业银行不要再开发新的贷款项目,对业已开办的业务也要勒令禁止。
令人无法释怀的是,早已投资于此业务、数以万计的个人投资者,其利益该如何善后?加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业务品种,,允许法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做委托贷款业务。那么,此次“叫停”风波到底缘何而起?抱着这些疑问,1月21日,。
当记者一说起“多方委托贷款被央行叫停”的消息,负责新闻宣传的某处长立刻提高了警觉,并果断地表示“我们从来没发过有关正式的通知”。
,央行对于包括多方委托贷款在内的所有委托贷款业务的政策均没有改变。
与此同时,民生银行,这一最初的消息源头也推翻了自己先前的说法,表示该业务并未暂停推行,其口径与央行保持高度一致。
难解之题
这场变故反而使多方委托贷款业务更受到广泛关注。
? 据了解,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品种,。2000年4月?央行在其《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对委托贷款的性质、审批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称,委托贷款指的是,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因银行从中只收取手续费和理财顾问费,不承担贷款风险,故该业务属中间业务范畴,央行对其实行备案制。
2002年8月,民生银行开始在下属两家分行试行个人委托贷款,并逐渐将其在全行范围内推广。
此后,,于2002年10月16日在上海分行推出了第一期“市政项目多方委托贷款计划”。民生银行也不甘落后,于2002年12月在南京、宁波两地分行同时推出了这一业务。
因多方委托贷款的获益较国债和储蓄更为丰厚,较股市更为稳定,风险更为可控,一经推出便被投资者看好、追捧。知情人士称,。
他表示,应注意到投资各银行的多方委贷下限只需人民币1万元整,投资门槛越低,一旦经营出现风险,引发的社会问题波及面将更广,杀伤力将更大。近两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对策,但未有显著成效。
类似的担心在2002年中期,民生银行推出个人委托贷款时也曾发生过。但由于该业务“雷声大、雨点小”,市场反应平平,贷款发放情况不甚理想,银行只拿其当做变相吸储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多方委托贷款与资金信托产品异常相像,差别仅仅在于受托人不同,前者是商业银行,后者是信托公司;,后者属非银行司管辖。在央行对信托业全面整顿的同时,接连默认多个多方委托贷款计划的实施,这也使外界对央行内部的政策信息沟通能力表示质疑。
风险考量
??然而,收益和风险历来就是成正比的。
2002年12月下旬,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推出两个5年期多方委托贷款项目,年收益率已高达5.02%,较深发展之前推出的三期委托贷款项目还略有上浮。上海申购市民趋之若鹜的同时,民生银行内部人士也向记者详细分析了多方委贷的两大风险。
? 首先,处于市场环境众多不确定因素下的,是项目本身的经营风险,这是一种显性的风险,。银行作为不承担风险的中间人,只能通过对借款。
但即使如此,银行也承担着道德和名誉上的风险。如果贷款到期而不能给予投资者相应预期的回报,银行的声誉将受损,其零售业务市场竞争力也必将受到冲击。因此,特别是在多方委托贷款业务开展初期,银行在项目选择上尤为谨慎,已经推出的个别项目还由财政局等政府、事业单位作了担保。
。在一个贷款周期内,如果央行对借款利率作出调整,多方委托贷款利率是否也要做出相应浮动,到目前为止,。
中间业务变异?
“传统存贷业务含有太多的风险因素,无论控制多严,不良贷款总会在一定比例中发生。而多方委托贷款中,银行并不承担风险,深发展向此类中间业务转型将有效改善其资产结构。虽然未必能马上盈利,却为未来发展开拓了一条新路。”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刘振芳的这番话句句在理,商业银行开办该业务的初衷清晰可辨。
然而,据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正在积极筹备新的一项多方委托贷款计划,将可能由该行承担部分责任,比如,在委托方急需项目资金的时候,可允许其将多方委托贷款单据作抵押再融资。
这是否意味着“月亮不再是那个月亮”?委托贷款类的中间业务又将重复传统贷款的老路?
? 专家表示,银行此举或许是对央行先前有关“叫停”政策的让步,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承担适当的“部分责任”也是对银行内部机制的约束。
据称,民生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目前就该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均为总投资金额的千分之二,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稳定的无风险收入,任谁也不肯将此“肥肉”割让。只有加强风险防范,,日子才会更加好过。同时,中间业务也是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吸引优质客户的重要途径。
他还表示,如果政策许可,在近几年,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开办多方委托贷款的可能性将较四大国有银行更大。“大银行资本金雄厚,目前最紧迫的需求则是为自己业已吸纳的庞大的存款金寻找出路。这些银行当然会自己来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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