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鼓励投资政策 信托公司可享受财政资助
发布时间:2020-09-08 06:29:15
北方网消息:为加快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拓宽财政与金融相结合的新路子,切实让资金运作活起来,天津已制定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对金融机构向天津中小企业、个人及农户增加贷款和扩大集合信托规模给予财政资助。这是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凡在天津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银行向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向农户发放的贷款,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含个人资金的集合信托业务,均可享受财政资助。财政资助标准以2002年底金融机构对天津中小企业、个人及农户发放贷款和集合信托余额为考核基数。从2003年起,当年余额超过上一年余额的部分,每增加1亿元,由市财政资助15万元;增加余额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实际数额同比例计算资助数额;以后年度考核基数小于2002年度基数,以2002年度余额作为当年考核基数,计算专项贷款资助金额。,将有关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情况汇总确认,各有关金融机构填写《财政资助申请表》,经审核无误后,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拨付给各有关金融机构。据悉,这项扶持政策的出台,将促进金融贷款额的增加,加快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凡在天津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银行向个人和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向农户发放的贷款,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含个人资金的集合信托业务,均可享受财政资助。财政资助标准以2002年底金融机构对天津中小企业、个人及农户发放贷款和集合信托余额为考核基数。从2003年起,当年余额超过上一年余额的部分,每增加1亿元,由市财政资助15万元;增加余额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实际数额同比例计算资助数额;以后年度考核基数小于2002年度基数,以2002年度余额作为当年考核基数,计算专项贷款资助金额。,将有关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情况汇总确认,各有关金融机构填写《财政资助申请表》,经审核无误后,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拨付给各有关金融机构。据悉,这项扶持政策的出台,将促进金融贷款额的增加,加快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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