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条件已基本成熟

发布时间:2019-08-12 02:19:15


从6日于厦门举行的第五届“资本论坛——2007中国私募股权基金高峰会”上获悉,当前中国发展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但相关法规制度仍待进一步完善。

,发展人民币股权基金已初步具备条件:一是2006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证券法》、《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为股权基金及有限合伙制股权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资本市场股权分置问题的基本解决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加快,为股权基金的投资和退出提供了更多机会;,以及个人与社会财富得到迅速积累,也为人民币股权基金创造了发展时机和基础条件。

  此前有报道称,北京大学金融系主任何小锋主持起草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正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这也预示着长期以来私募股权基金“身份不明”尴尬境地有望结束。政府的支持、法律障碍的清除,预示着未来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将迎来其发展的黄金期,但现阶段仍有几大瓶颈有待解决:;二是以审慎原则界定合格的投资人;三是《合伙企业法》相关配套政策尚需明确;四是需培育基金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