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信托欲直接换牌 免过渡期争创新先机

发布时间:2020-11-28 22:49:15


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实施仅一周,就约有18家信托公司表示不需要过渡期,可以直接换牌并按照新办法全面开展业务。

  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最为关键的一点是,银监会已经明确信托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等事项的条件,完成固定项下实业投资清理的公司在业务创新方面将受到鼓励,而其他信托公司在过渡期间,相关业务将受到限制。

  “先换牌再清理实业投资,可以抢得开展创新业务的先机。”他表示。

  过渡期难题

  据了解,除上述18家明确表示不需要过渡期的信托公司外,现在很多信托公司都还在犹豫之中,考虑是否需要申请过渡期。

  “过渡期有利有弊,最大的障碍是合格投资人问题。”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副所长罗志华表示,<管理办法>把投资信托计划最低金额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并限定单个信托自然人数为50人,这使经济不发达地区信托公司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作为合格投资人。

  而对于机构投资者,虽无数量限制,但目前几乎没有一家信托公司以机构客户为主。因为机构主要是企业,其本身没钱,而基金之类的机构又不可能购买信托产品,机构投资者在中国还发育不够,短期内很难占主导地位。

  如果信托公司不要过渡期直接按<管理办法>运作,业务马上就会受到影响,尤其对那些不发达地区公司,很难拿到100万元以上客户。如果他们到其他大城市抢夺地盘,涉及成本、人脉等因素,开拓也很艰难。

  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数字显示,信托产品发行地域分布极不均衡,东西差距较为明显。

  信托产品数量前5位省市总数在当月占比达58.82%,产品发行规模列前5位省市总量在当月占比达66.92%(详见附表)。

  <管理办法>对京沪深等发达地区信托公司的冲击力则小得多。因为当地有钱人较多,业务拓展在原来基础上门槛提高一些也较容易。

  除了100万元资金门槛,合格投资人财务证明是必备条件,但银监会的<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要工资单还是税务局报税证明,或者其他证明。这些也还需要银监会出台相关细则或者指引。

  “相当一部分信托公司都在犹豫,其实,除不发达地区的,另外一部分本来业务就一般的,肯定需要过渡期。”上述人士表示。

  抢夺创新先机

  记者获悉,现在表示不需要过渡期的绝大部分信托公司都是京沪深等发达地区的,他们基本符合规范,或者实业投资清理比较容易,因此可以先申请换牌,然后再清理规范。

  “这一方面说明<管理办法>规定是合理的,符合信托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些信托公司的产品既符合银监会要求,又代表信托产品未来发展趋势。”中国信托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

  这也得益于银监会“扶优限劣”的精神。根据规定,对获准换发金融许可证的信托公司,银监会鼓励其在业务创新、组织管理等方面主动提出试点方案,按照审批程序,优先支持其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境外理财、房地产投资信托等创新类业务。

  同时,推进信托投资公司

  “创新产品发展前景还是很好的,现在有8家公司取得资产证券化资格,真正做起来的有2家。”上述资深人士表示,在央行主导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也在试点,中信证券(600030.SH)和联华信托已经着手操作。股权投资也基本没有障碍,因为全流通市场环境下退出途径已无障碍,这将成为信托公司非常大的一个业务。

  但是,创新业务获得长足发展还需要政策支持。

  比如资产证券化,现在处于管理层分割状态。信托公司只能在银监会系统内做银行资产,然后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但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交易,这将影响其流动性。而证券公司则在证监会系统做,相对就简单得多,因为其有交易所的交易平台。这些都需要高层充分沟通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