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9-08-17 01:10:15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3年9月1日实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运用《办法》,: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哪些种类?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的支取,都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存款人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该类账户主要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支取现金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临时机构或存款人因临时性经营活动的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此类账户可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个体工商户账户纳入单位账户管理,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资金专用账户,。
2、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手续应由谁办理?
??答:单位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开户的,应在授权书中对被授权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权限等内容作明确说明,并在授权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
??个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因存款人要办理预留签名或名章等开户手续,必须由存款人本人亲自办理。
??3、哪些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答:具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存款人大部分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同时,考虑到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因此,《办法》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
4、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答:只要存款人具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都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的银行,但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5、哪些情况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一是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临时机构;二是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三是公司的注册验资。
??6、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答:自然人有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需要的,有办理汇兑、定期借记(代付水、电费等)、定期贷记(代发工资等)、借记卡等转账结算要求的,均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既可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自主选择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单独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须严格审查存款人的信用状况,对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个人,有权限制其使用信用支付工具,规避信用风险。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仍具有活期储蓄功能,开户银行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计付活期利息,存款人须依法缴纳利息税。
??7、哪些情况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答:存款人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如企业驻外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可在异地开立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的,如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可在异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8、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为什么要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答: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与银行之间是一种民事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协议中存款人的责任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保证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按《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变更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银行;按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支付结算工具;按规定支付服务费用;定期与银行核对账务;承担违约责任等。银行的责任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及时、准确地办理存款人的资金收付业务;依法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定期与存款人核对账务;承担违约责任等。银行和存款人还可根据需要,在协议书中约定其他事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银行和存款人违反协议约定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9、为什么要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
??答:《办法》对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除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外,不能办理付款业务,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
??实行生效日制度,一是为了确保开户银行有充足的时间对存款人的真实身份和开户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二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或变造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进行诈骗、敲诈勒索、。
??对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或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因已对存款人的身份等进行了审核,故不受生效日制度限制。
??10、哪些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1)一般存款账户和单位银行卡、财政预算外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户资金等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2)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
??(3)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专用存款账户,,但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11、临时存款账户超过期限后如何处理?
??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满后,确因业务需要,存款人可以申请展期。存款人在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延长账户使用期限的申请,,但最长(含展期)不得超过两年。对账户使用期需要超过两年的,存款人可以在账户两年期满后,撤销原账户,重新出具开户依据,申请开立新的临时存款账户。
??12、存款人的哪些账户信息资料变更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答:根据账户管理的要求,单位存款人下列账户资料变更后,应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邮编、电话;
??(4)注册资金等信息;
??(5)其他资料。
??个人存款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地址、邮编、电话的,应及时到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开户资料信息变更手续。
??13、基本存款账户″转户″手续如何办理?
??答:基本存款账户“转户”,是指存款人因迁址或其他需要,在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后,选择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行为。
??存款人“转户”应按照《办法》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提交给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应根据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记载的基本信息和已开立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填制“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签章后交给原存款人。
??存款人向其他银行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应按规定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与相关的证明文件和原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一并提交银行审核。其中,“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是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所记载存款人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有效证明,也是基本存款账户的新开户银行登记开户登记证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求存款人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出具“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存款人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就变更事项及其内容向银行说明。但存款人的类别、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编号不得变更。
??14、存款人违反《办法》规定将受到什么处罚?
??(1)存在违反《办法》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违反《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行为之一的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有前述行为之一的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存在违反《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违规支取现金,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行为之一的非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有前述行为之一的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存款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4)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属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罚款,属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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