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2005 主路畅通辅路有险
发布时间:2020-06-25 13:36:15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 邢成博士
《大众理财顾问》:2005年共有550个集合信托计划到期,应归还的到期财产仅本金就达254亿元。如果再加上非集合类资金信托和委托理财,2005年可能兑付的资金总量高达800~1000亿元之间,相当于信托业总资产的1/3~1/4。因此有人称,2005年信托业将迎来兑付高峰,甚至可能会产生兑付危机,您对此如何看待?
邢成:
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施,标志着信托公司可以在"一法两规"的框架下开展新的信托主业。同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发行了全国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此后各家信托公司陆续发行了不同种类、期限、规模的信托产品。从2002年开始发行信托产品到现在,2002年三年期信托计划、2003年两年期信托计划、2004年一年期信托计划都将在2005年集中兑付。
实际上,、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重大的纰漏和风险因素。
更主要的是,各家信托公司当初发行产品时所投资和运用的信托项目都是经得住考验的。产品本身的市场前景、运行状况、盈利回报、交易结构的设计都是很周密的,风险控制的安排以及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都是很到位的。在各家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所制定的信托合同或信托计划中会发现,对于风险基本上都是双重保障,甚至是多重保障,风险控制手段和风险保障手段要比其它金融机构更加严格、周密。
据我了解,现在正常运营的56家信托公司对于今年即将到来的兑付高峰已经做好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对于产品的运行、信托资产的安全、信托本息的兑付、风险防范、资产运行的监控、资金及时准确的到位等方面做出了非常周密的安排。信托公司完全有能力迎接这次兑付高峰。
正是基于上述的判断,我认为今年的兑付高峰会安然度过,不会出现大的兑付风险,更不会出现兑付危机。
当然,百密总有一疏。既然信托公司是由人管理的,项目也都是由人操作的,就不可能完全没有风险,有潜在的个案的隐患。个案当中可能出现一些小的问题,比如兑付过程中有延迟现象,预期收益比原来稍低,甚至一定程度的亏损等。
《大众理财顾问》:您认为目前存在的信托产品中,哪种类型的信托产品较为容易出现兑付风险?
邢成:
我始终认为目前信托公司潜在的风险比较集中于证券类信托产品中。
最重要的原因是受目前大盘整体下跌、资本市场持续性低靡和连创新低的拖累。
其次,信托公司做证券类信托产品或证券类投资没有明显优势:和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专业化程度不如基金管理公司高,没有高级的专业人才;和证券公司相比,没有证券公司的完整体系,快捷、广泛的信息来源和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天然紧密的联系;和其它大的金融机构如QFII相比,资金实力也没有优势,因为信托公司操作的资金都是一二年的短钱,而且大多都是信托资金,承担一定兑付风险。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信托公司不顾自身特点和专业业务能力盲目地做证券市场投资,是信托公司目前较为容易出风险的一个环节。
但是证券类信托产品只是信托产品中的一小部分,而且真正会爆发兑付风险的可能又是一小部分中的一小部分,投资者无需因此过于担心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
我个人的看法是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可以进行投资,可以发行此类的信托产品,但这不是信托公司的优势和强项。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应该是慎而又慎的,从规模上加以控制,从投向上充分借鉴基金管理公司的理念,通过不同市场之间的组合投资来规避风险、控制风险。
《大众理财顾问》:您认为时下比较受人关注的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如何呢?
邢成:
我不同意现在的某些"房地产又要进入低谷、要崩盘"的炒作说法。实际上,在极个别地区,比如说长三角地区,由于炒作过度,房地产市场会有一些大幅度的回落表现,但是在大多数地区还都是正常运行的,比如北京就没有大起大跌。因为这个行业本身没有出现大的起伏,所以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风险不大。即便是整个房地产行业有问题,但性价比好的楼盘还是没问题的。信托公司选择的楼盘都还是比较好的,而且是超值抵押,比如8000元的房子房地产商只能按照4000元抵押给信托公司,如果房地产商出现问题,信托公司就清盘,这样即便跌一半都不会有损失,这种风险防范手段还是非常到位的。因此我认为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兑付风险不大。
《大众理财顾问》:作为信托业内非常著名的专家,可否向投资者介绍一些信托投资的注意事项呢?
邢成:
首先,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定位要有基本判断。按照"一法两规"的规定,目前信托产品暂定为一种私募性质的投资方式,投资起点不低于5万元。这昭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其它产品不设这个门槛呢?信托产品针对的人群要求是相对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财产积累、投资判断能力的中高端的投资人群。能够投资这样一种自行承担风险的产品的投资者,在其账户中,5万元钱应该是闲钱,而不是救命钱,否则只能说明投资者还不成熟。
第二,投资者应该具备成熟的投资心态。如果信托产品到期发生了一定亏损,属于信托公司违规违约触犯了信托财产而造成了损失,那么由信托公司赔偿;如果信托公司合法尽职履约,但发生了信托财产的损失,那么就由委托人即投资人自行承担,这就是所谓的投资风险,这也是一个成熟的投资者应该具备的投资理念和心态。
第三,要选择一个好的受托人,即选择一家好的信托投资公司。要选择市场信誉好、形象好、管理团队优秀、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质量有保证的信托公司。要判断这一点,投资者可参考信托公司的年报。从今年开始,中国银监会规定30家信托公司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投资者可以此来了解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四,投资者要参考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一个适合的信托产品。证券类、房地产类的信托产品回报都较高,因此承担的风险相对大一些;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类、银行信贷资产类信托产品收益较低,相对风险也较小。投资者要仔细阅读推介书、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主要考察风险揭示。
第五,要选择一个好的信托经理。每个信托项目都要公布信托经理,投资者可主要考察信托经理的背景性介绍,例如做过哪些项目、业绩如何等等。
第六,要随时登陆所投资的受托人网站,随时关注、索取、查询所需要的投资产品的相关信息、运行状况。
最后,虽然信托产品不能公开上市流通,但受益权可以转让。如果投资者认为信托产品有问题,可以向信托公司提出转让,及时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各家信托公司都有代理转让的服务,通常收费都是极低的,甚至不收费。
《大众理财顾问》:2005年共有550个集合信托计划到期,应归还的到期财产仅本金就达254亿元。如果再加上非集合类资金信托和委托理财,2005年可能兑付的资金总量高达800~1000亿元之间,相当于信托业总资产的1/3~1/4。因此有人称,2005年信托业将迎来兑付高峰,甚至可能会产生兑付危机,您对此如何看待?
邢成:
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施,标志着信托公司可以在"一法两规"的框架下开展新的信托主业。同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发行了全国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此后各家信托公司陆续发行了不同种类、期限、规模的信托产品。从2002年开始发行信托产品到现在,2002年三年期信托计划、2003年两年期信托计划、2004年一年期信托计划都将在2005年集中兑付。
实际上,、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的重中之重。,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重大的纰漏和风险因素。
更主要的是,各家信托公司当初发行产品时所投资和运用的信托项目都是经得住考验的。产品本身的市场前景、运行状况、盈利回报、交易结构的设计都是很周密的,风险控制的安排以及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都是很到位的。在各家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所制定的信托合同或信托计划中会发现,对于风险基本上都是双重保障,甚至是多重保障,风险控制手段和风险保障手段要比其它金融机构更加严格、周密。
据我了解,现在正常运营的56家信托公司对于今年即将到来的兑付高峰已经做好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对于产品的运行、信托资产的安全、信托本息的兑付、风险防范、资产运行的监控、资金及时准确的到位等方面做出了非常周密的安排。信托公司完全有能力迎接这次兑付高峰。
正是基于上述的判断,我认为今年的兑付高峰会安然度过,不会出现大的兑付风险,更不会出现兑付危机。
当然,百密总有一疏。既然信托公司是由人管理的,项目也都是由人操作的,就不可能完全没有风险,有潜在的个案的隐患。个案当中可能出现一些小的问题,比如兑付过程中有延迟现象,预期收益比原来稍低,甚至一定程度的亏损等。
《大众理财顾问》:您认为目前存在的信托产品中,哪种类型的信托产品较为容易出现兑付风险?
邢成:
我始终认为目前信托公司潜在的风险比较集中于证券类信托产品中。
最重要的原因是受目前大盘整体下跌、资本市场持续性低靡和连创新低的拖累。
其次,信托公司做证券类信托产品或证券类投资没有明显优势:和基金管理公司相比,专业化程度不如基金管理公司高,没有高级的专业人才;和证券公司相比,没有证券公司的完整体系,快捷、广泛的信息来源和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天然紧密的联系;和其它大的金融机构如QFII相比,资金实力也没有优势,因为信托公司操作的资金都是一二年的短钱,而且大多都是信托资金,承担一定兑付风险。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信托公司不顾自身特点和专业业务能力盲目地做证券市场投资,是信托公司目前较为容易出风险的一个环节。
但是证券类信托产品只是信托产品中的一小部分,而且真正会爆发兑付风险的可能又是一小部分中的一小部分,投资者无需因此过于担心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
我个人的看法是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可以进行投资,可以发行此类的信托产品,但这不是信托公司的优势和强项。信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应该是慎而又慎的,从规模上加以控制,从投向上充分借鉴基金管理公司的理念,通过不同市场之间的组合投资来规避风险、控制风险。
《大众理财顾问》:您认为时下比较受人关注的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如何呢?
邢成:
我不同意现在的某些"房地产又要进入低谷、要崩盘"的炒作说法。实际上,在极个别地区,比如说长三角地区,由于炒作过度,房地产市场会有一些大幅度的回落表现,但是在大多数地区还都是正常运行的,比如北京就没有大起大跌。因为这个行业本身没有出现大的起伏,所以房地产类信托产品的风险不大。即便是整个房地产行业有问题,但性价比好的楼盘还是没问题的。信托公司选择的楼盘都还是比较好的,而且是超值抵押,比如8000元的房子房地产商只能按照4000元抵押给信托公司,如果房地产商出现问题,信托公司就清盘,这样即便跌一半都不会有损失,这种风险防范手段还是非常到位的。因此我认为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兑付风险不大。
《大众理财顾问》:作为信托业内非常著名的专家,可否向投资者介绍一些信托投资的注意事项呢?
邢成:
首先,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定位要有基本判断。按照"一法两规"的规定,目前信托产品暂定为一种私募性质的投资方式,投资起点不低于5万元。这昭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其它产品不设这个门槛呢?信托产品针对的人群要求是相对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财产积累、投资判断能力的中高端的投资人群。能够投资这样一种自行承担风险的产品的投资者,在其账户中,5万元钱应该是闲钱,而不是救命钱,否则只能说明投资者还不成熟。
第二,投资者应该具备成熟的投资心态。如果信托产品到期发生了一定亏损,属于信托公司违规违约触犯了信托财产而造成了损失,那么由信托公司赔偿;如果信托公司合法尽职履约,但发生了信托财产的损失,那么就由委托人即投资人自行承担,这就是所谓的投资风险,这也是一个成熟的投资者应该具备的投资理念和心态。
第三,要选择一个好的受托人,即选择一家好的信托投资公司。要选择市场信誉好、形象好、管理团队优秀、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质量有保证的信托公司。要判断这一点,投资者可参考信托公司的年报。从今年开始,中国银监会规定30家信托公司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披露年报,投资者可以此来了解信托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四,投资者要参考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一个适合的信托产品。证券类、房地产类的信托产品回报都较高,因此承担的风险相对大一些;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类、银行信贷资产类信托产品收益较低,相对风险也较小。投资者要仔细阅读推介书、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主要考察风险揭示。
第五,要选择一个好的信托经理。每个信托项目都要公布信托经理,投资者可主要考察信托经理的背景性介绍,例如做过哪些项目、业绩如何等等。
第六,要随时登陆所投资的受托人网站,随时关注、索取、查询所需要的投资产品的相关信息、运行状况。
最后,虽然信托产品不能公开上市流通,但受益权可以转让。如果投资者认为信托产品有问题,可以向信托公司提出转让,及时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各家信托公司都有代理转让的服务,通常收费都是极低的,甚至不收费。
最新资讯
-
09-25 0
-
08-20 0
-
08-06 0
-
08-28 1
-
08-02 0
-
08-3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