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内部风险牵动管理层 银监会再查信托业

发布时间:2019-08-20 20:11:15


上周,不少信托公司都收到来自银监会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准备在5月底6月初接受银监会全国范围内的交叉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信托公司关联交易和挪用信托财产,而这是造成信托公司内部风险的主要原因。
这是继2004年以来的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交叉检查。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银监会此举要为其即将出台的公司治理和一系列业务标准做预先的摸底。
第二次大检查
银监会此次检查的范围是信托投资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经营活动。
检查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步是信托公司的自查。下发各项声明表及调查表,要求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自查、真实填报,并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备查,包括信托公司所有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股东单位股东代表签名的章程、股东单位2004年经审计的年报等。
一位地方银监局的人士称,通过上报的数据,他们基本了解了信托投资公司股东背景和关联方,了解了公司原有业务清理难度、固有资产状况等几个方面情况。在基本了解了公司的情况下,初步评估检查风险和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度,并据此确定检查工作量。
对被检查公司有了充分的了解之后,现场检查阶段将会更加具有针对性。银监会要求各地银监局查看所有信托业务账簿、固有业务账簿及业务档案,通过对信托业务、资金往来、自营投资等多方面的检查,对公司的运营绩效和风险状况给予评估。
银监会还要求各地银监局在检查后出具书面报告,分析公司经营中的突出问题、、风险控制关键,。
一年前,信托业也曾经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交叉大检查。
2004年5月,在庆泰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问题集中案发的背景下,银监会紧急下令全国各地银监局对各地信托公司进行交叉检查。此后,。
外经贸信托一位人士认为,。在目前整个银监会严防操作风险的大背景下,这种检查很可能将持续3年。两类操作风险
相较去年,银监会此次对信托行业的检查将会更加专业和有针对性。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检查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重点突出,主题明确——检查信托公司关联交易和挪用信托财产。
此次对关联企业的范围为三类企业。第一类:信托投资公司的控制方(控制指通过直接、间接、直接和间接拥有公司51%及以上股权的行为),第二类:信托投资公司控制的公司,第三类: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信托投资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及与关联自然人相关的其他公司。
检查项目包括:对各类关联方融资交易的发生额,资金去向及结构;信托财产相互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余额;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与余额;信托公司不当关联交易等情况。
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说,此次关联交易检查的重点是摸清信托公司整体关联方关系、信托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并依据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实际执行情况,同时考虑资产五级分类的标准与中介机构的评估情况,并对违规风险进行量化。
而对于挪用信托财产的检查则更加集中于具体项目上。内容包括:信托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的情况,保证信托财产独立性和安全性的内部控制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等。如果存在挪用信托财产的风险情况,那么银监局就需要了解信托投资公司将信托财产挪用的发生额、结构、风险状况和预计损失情况,并且评估挪用形成的违规和风险对信托投资公司的影响。
该人士认为,从2004年的情况来看,关联交易和挪用信托财产是造成信托公司内部风险的主要动因。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曾经多次提出要各地银监局严密防范这两方面的操作风险。明晰各项标准
就在此前的一个月,银监会要求30家信托公司公布其2004年报。“先是公布年报,后是交叉检查,实际上,。”一位信托公司高管如是评价,“银监会很可能希望通过有重点的检查来划出相对清晰的、区分治理结构好与不好公司之间的分界线。”
自2004年底银监会集中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之后,公司治理标准却迟迟未能出台,而以此为基础的业务标准和公司评级标准更是毫无音信。
2005年一季度的集合资金信托无论数量还是金额都呈现出回落迹象, 。
随着30家信托公司按照银监会年初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披露其2004年年报,信托公司关联交易等治理结构问题仍然具有争议。
2005年4月中旬,华宝信托在信托公司中(不包括上市信托公司)首家披露了2004年报,该年报显示,去年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运用)的关联方数量为5个,发生关联交易(运用)总金额为15.9亿元。就此问题,华宝信托负责人认为,对关联交易不能一概而论好还是坏,主要看交易对象的资质和信用状况。
北方信托战略研究所的王辉告诉记者,由于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存在诸如关联交易等问题,“度”的问题就变得至关重要。
“目前,对于信托公司而言,亟待解决的是分类、异地和业务准入的标准是什么。。”一位中央级信托公司的人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