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信息披露首次亮相 指标难判水准高下
发布时间:2019-08-04 11:13:15
截至4月30日,首批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30家信托公司基本按时做了信息披露。据统计,被要求在本年度4月30日前进行信息披露的首批30家信托公司中,有29家按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未被列入30家首批进行信息披露的华宝信托和中泰信托也进行了信息披露。首批被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信托公司中,只有西藏信托2004年度的年度报告还未露面。记者致电该公司,但与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经理均未取得联系。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西藏信托因为当地中介机构不是很健全曾申请延期进行信息披露,且已获得批准。
透过年报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在盈利模式、不良资产、关联交易三个主要方面显示出某些特征。但透过各项指标仍然很难判断信托公司各方面水平的高低。
盈利模式:业绩不俗 缺乏核心盈利模式
年报显示,29家信托公司共实现盈利76539.68万元,平均盈利2639.3万元。北方国投和上海国投去年净利润均超过1亿元位居信托公司前两位。净利润超过4000万元的公司还有天津信托、厦门国投和兴泰信托等。但净利润低于600万元的公司数量高达11家。甘肃信托亏损1281万元。单纯从盈利能力看,上述数据所显示的信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尚可,但同时也显示出,信托公司仍缺乏核心盈利模式,信托业务的开展还不能成为支撑信托业发展的核心。
年报显示:信托公司的盈利大多产生于固有资产中的投资及贷款收益,信托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所占比重并不能尽如人意。
从几家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信托公司看,中城信托2004年全年实现各类收入2.03亿元,利润8118万元;北方国投2004年实现营业收入7993万元,净利润11064万元;上国投2004年的信托及中间业务去年实现收入为484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也只有32%。从这三家公司的情况看,信托业务收益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还算差强人意,但距离形成公司核心盈利点尚有一定距离。29家信托公司中信托业务收入在公司总收入中的占比不足10%的不在少数。由此看来,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的市场拓展和信托产品的创新方面还需加强,并应该通过对信托市场的研究及产品的创新打造信托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
不良资产:高低不同 计算方式尚须规范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应与信托资产分开管理。因此,虽然信托公司不良资产占比的高低所反映的是信托公司固有资产的风险程度,并不能直接反映信托资产的风险程度,但从中却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从而使信托投资者在对信托项目进行选择的同时,对信托公司的选择也有一个比较。
年报显示,湖南信托公司固有资产110310.3万元中正常、关注类共计65534万元,占总资产的59.4%,次级、可疑及损失类等不良资产为44776万元,占40.6%;中城信托按照资产五级分类办法,期末资产91%处于正常,9%处于关注类。但同时年报显示,一些公司的不良资产率也非常低。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所反映的信托公司不良资产率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反映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关键是对不良资产率的统计上,各公司的计算方法不尽相同。有些公司直接在报表中列举了按照五级分类各类别下的具体数字,而对具体比率则留给投资人自己去计算。有些公司虽然公布了不良资产比率,但具体结果却不知通过何种计算方法而来。在对不良资产比率的计算上,大多数信托公司是采用不良资产/公司固有资产的方法计算,但也有信托公司的不良资产率按照不良资产/年均自营资产的方式计算。计算方式的不同造成了投资者在数据比较上的困难。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今年是管理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完成历史负债清理工作的最后一年,因此许多信托公司也将这一工作列为工作重点。但对于这一问题的表述,许多公司并未涉及,有些公司的年报中仅含糊其辞地提到加强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等。据记者了解,一些公司对于清理历史负债问题拟采取与当地政府签署框架协议,由政府承担历史遗留问题负债的方式。但这一方式需要获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难度较大。另一种方式是将历史负债向股东剥离,这种方式虽简单易行,但暗藏隐患。在今后信托公司的临时报告中,这一问题会引起关注。
关联交易:现象突出 是好是坏有待再查
关联交易是投资者对信托公司关注的一大重点,虽然关联交易对于投资者并不一定是坏事,但德隆案例由于大股东财务状况恶化给信托公司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让人们不得不警惕其中的风险。年报显示:信托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严重,杭州工商信托关联交易达36个,总金额8.90297亿元;北方国投关联交易14个,交易金额26.664507亿元;天津信托自营业务4个,总金额2.3238503192亿元;信托业务12个,总金额6.13234亿元。
实际上,信托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也一直是管理层关注的重点。今年2月末召开的信托公司信息披露培训班上,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再三强调,对于关联交易,信托公司必须如实准确地进行披露;今年4月初,在一次有近20家信托公司高管人员参加的会议上,有关管理层再次强调将在今年5月至7月,对信托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进行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的严查。日前,银监会目前正在布置信托公司关联交易和挪用信托财产的交叉检查计划。交叉检查的范围包括:信托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各类关联方融资交易的发生额、资金去向及结构;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与余额;信托公司不当关联交易等。银监会将对信托公司有关资金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并结合有关情况,对关联交易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关联交易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好的关联交易为投资者的投资提供了保证;但另一方面,虽然根据《信托法》的要求,信托公司信托财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应严格实行分离制度,但因为信托的私募性质,信托财产的运作是不透明的,投资人无法知道信托财产的运作情况,因此,当信托公司的关联交易方,特别是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交易方资金紧张之时,就有可能掏空信托公司,并有可能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有专家认为,信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客观上也为大股东侵占信托公司利益提供了便利。因此,信托公司关联交易现象普遍的问题是好是坏还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检查结果的公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信托公司关联交易现象普遍说明其市场拓展能力尚待提高。
总体印象:整体差强人意 细节尚待提高
此次信息披露对于信托公司是第一次,从总体上看,此次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质量上基本令人满意。但在细微之处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信托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布其年度报告摘要的同时,也要在其网站上公布详细的年度报告。但有些信托公司虽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了年度报告摘要,但其网站上却找不到年报的全文。在公司经营概述中,大多数公司报喜不报忧。此外,在重要数据的披露中,一些公司对于数据没有比较,有如雾里看花。有一家公司在对不良资产的披露中,对于自营资产经营情况只有按资产分类列出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至于不良资产率则没有明确表述,且在该项中,该公司自营资产损失类期末数比期初数高出了一倍,但对于其中的原因却没有明确的解释。此外,报表统计口径不同,如主营业务收益率的计算有的是信托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总额再乘以100%;有的是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据业内人士对记者的解释,信托公司在制作年报时的确为此问题感到困扰,原因主要在于信托会计制度并不是很规范。
透过年报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在盈利模式、不良资产、关联交易三个主要方面显示出某些特征。但透过各项指标仍然很难判断信托公司各方面水平的高低。
盈利模式:业绩不俗 缺乏核心盈利模式
年报显示,29家信托公司共实现盈利76539.68万元,平均盈利2639.3万元。北方国投和上海国投去年净利润均超过1亿元位居信托公司前两位。净利润超过4000万元的公司还有天津信托、厦门国投和兴泰信托等。但净利润低于600万元的公司数量高达11家。甘肃信托亏损1281万元。单纯从盈利能力看,上述数据所显示的信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尚可,但同时也显示出,信托公司仍缺乏核心盈利模式,信托业务的开展还不能成为支撑信托业发展的核心。
年报显示:信托公司的盈利大多产生于固有资产中的投资及贷款收益,信托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所占比重并不能尽如人意。
从几家规模和影响力较大的信托公司看,中城信托2004年全年实现各类收入2.03亿元,利润8118万元;北方国投2004年实现营业收入7993万元,净利润11064万元;上国投2004年的信托及中间业务去年实现收入为484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例也只有32%。从这三家公司的情况看,信托业务收益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还算差强人意,但距离形成公司核心盈利点尚有一定距离。29家信托公司中信托业务收入在公司总收入中的占比不足10%的不在少数。由此看来,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的市场拓展和信托产品的创新方面还需加强,并应该通过对信托市场的研究及产品的创新打造信托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
不良资产:高低不同 计算方式尚须规范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应与信托资产分开管理。因此,虽然信托公司不良资产占比的高低所反映的是信托公司固有资产的风险程度,并不能直接反映信托资产的风险程度,但从中却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对风险的控制能力,从而使信托投资者在对信托项目进行选择的同时,对信托公司的选择也有一个比较。
年报显示,湖南信托公司固有资产110310.3万元中正常、关注类共计65534万元,占总资产的59.4%,次级、可疑及损失类等不良资产为44776万元,占40.6%;中城信托按照资产五级分类办法,期末资产91%处于正常,9%处于关注类。但同时年报显示,一些公司的不良资产率也非常低。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所反映的信托公司不良资产率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反映信托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关键是对不良资产率的统计上,各公司的计算方法不尽相同。有些公司直接在报表中列举了按照五级分类各类别下的具体数字,而对具体比率则留给投资人自己去计算。有些公司虽然公布了不良资产比率,但具体结果却不知通过何种计算方法而来。在对不良资产比率的计算上,大多数信托公司是采用不良资产/公司固有资产的方法计算,但也有信托公司的不良资产率按照不良资产/年均自营资产的方式计算。计算方式的不同造成了投资者在数据比较上的困难。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今年是管理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完成历史负债清理工作的最后一年,因此许多信托公司也将这一工作列为工作重点。但对于这一问题的表述,许多公司并未涉及,有些公司的年报中仅含糊其辞地提到加强管理,切实防范风险等。据记者了解,一些公司对于清理历史负债问题拟采取与当地政府签署框架协议,由政府承担历史遗留问题负债的方式。但这一方式需要获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难度较大。另一种方式是将历史负债向股东剥离,这种方式虽简单易行,但暗藏隐患。在今后信托公司的临时报告中,这一问题会引起关注。
关联交易:现象突出 是好是坏有待再查
关联交易是投资者对信托公司关注的一大重点,虽然关联交易对于投资者并不一定是坏事,但德隆案例由于大股东财务状况恶化给信托公司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让人们不得不警惕其中的风险。年报显示:信托公司关联交易问题严重,杭州工商信托关联交易达36个,总金额8.90297亿元;北方国投关联交易14个,交易金额26.664507亿元;天津信托自营业务4个,总金额2.3238503192亿元;信托业务12个,总金额6.13234亿元。
实际上,信托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也一直是管理层关注的重点。今年2月末召开的信托公司信息披露培训班上,中国银监会非银部主任高传捷再三强调,对于关联交易,信托公司必须如实准确地进行披露;今年4月初,在一次有近20家信托公司高管人员参加的会议上,有关管理层再次强调将在今年5月至7月,对信托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进行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的严查。日前,银监会目前正在布置信托公司关联交易和挪用信托财产的交叉检查计划。交叉检查的范围包括:信托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各类关联方融资交易的发生额、资金去向及结构;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交易的累计交易金额与余额;信托公司不当关联交易等。银监会将对信托公司有关资金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并结合有关情况,对关联交易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关联交易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好的关联交易为投资者的投资提供了保证;但另一方面,虽然根据《信托法》的要求,信托公司信托财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应严格实行分离制度,但因为信托的私募性质,信托财产的运作是不透明的,投资人无法知道信托财产的运作情况,因此,当信托公司的关联交易方,特别是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交易方资金紧张之时,就有可能掏空信托公司,并有可能损害到投资者的利益。有专家认为,信托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客观上也为大股东侵占信托公司利益提供了便利。因此,信托公司关联交易现象普遍的问题是好是坏还需要有关监管部门检查结果的公布。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信托公司关联交易现象普遍说明其市场拓展能力尚待提高。
总体印象:整体差强人意 细节尚待提高
此次信息披露对于信托公司是第一次,从总体上看,此次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质量上基本令人满意。但在细微之处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信托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布其年度报告摘要的同时,也要在其网站上公布详细的年度报告。但有些信托公司虽然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了年度报告摘要,但其网站上却找不到年报的全文。在公司经营概述中,大多数公司报喜不报忧。此外,在重要数据的披露中,一些公司对于数据没有比较,有如雾里看花。有一家公司在对不良资产的披露中,对于自营资产经营情况只有按资产分类列出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至于不良资产率则没有明确表述,且在该项中,该公司自营资产损失类期末数比期初数高出了一倍,但对于其中的原因却没有明确的解释。此外,报表统计口径不同,如主营业务收益率的计算有的是信托业务收入/营业收入总额再乘以100%;有的是净利润/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据业内人士对记者的解释,信托公司在制作年报时的确为此问题感到困扰,原因主要在于信托会计制度并不是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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