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财政局承担安信信托6亿债务

发布时间:2019-08-03 13:37:15


第四年起,*ST安信将对鞍山财政局进行补贴,为期20年
  压在*ST安信(600816)背上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终于有望进入具体操作阶段。公司披露,9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鞍山市财政局与第一大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签订了有关协议。根据协议,鞍山市财政局将在历史遗留负债总金额范围内承担6亿元的债务,上海国之杰承担剩余的债务。
  剥离6亿元资产负债
  公司今日披露,以签署日的数据为基准日,考虑到经济业务的连续性,参考上海国之杰向鞍山市财政局报告时提供的公司2004年9月30日的数据,鞍山市财政局在历史遗留负债总金额范围内承担6亿元的债务,上海国之杰承担剩余的债务。
  协议约定,鞍山市财政局承接*ST安信不超过6亿元债务,当鞍山市财政局承接个人债务不足6亿元时,承接公司的机构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偿还合计达到6亿元时即告终止。同时,*ST安信代理企业发行债券的余额(不超过4278.44万元)由鞍山市财政局负责兑付。
  *ST安信应将现有的有关资产权属资料全部移交给鞍山市财政局,并应鞍山市财政局要求,在清收上予以支持和协助。对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需要进行过户和变更登记的资产,应于2005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毕。鞍山市财政局承担办理资产过户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公司以其在鞍山市商业银行持有的300万股的股权作为费用补偿。
  上海国之杰和公司承诺,从该协议签署后的第四年起,由*ST安信对鞍山市财政局进行补贴,为期20年。补贴标准为,前10年每年1000万元;后10年每年1200万元。
  资料显示,2004年12月30日,鞍山市财政局与上海国之杰为共同解决安信信托的历史遗留问题,剥离历史遗留问题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双方即签署了框架协议。
  对于两大股东的此次联手,*ST安信表示乐观。公司认为,通过此次剥离6亿元的资产负债,将极大地改善公司现有资产质量和降低负债风险的现状,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冰冻三尺多年寒
  *ST安信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1992年,该公司被批准改组为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两年后其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
  2002年10月,当地政府经过考察,为鞍山信托引入了新股东。鞍山信托原控股股东鞍山市财政局与上海国之杰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9082.2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后者,转让价格为每股1.90元。2003年初,财政部批复同意,同年3月股权过户,上海国之杰正式成为鞍山信托第一大股东。
  然而,鞍山信托的财务状况却并不乐观。自1996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的金额和比率不断攀高,其中不少是指令性借款,有些账款甚至已经接近10年仍未核销。截至2003年年底,其应付账款约为1.9亿元,其他应付款为5.7亿元。
  上海国之杰在入主一年后,资产重组工作展开。2004年7月27日,上海国之杰和鞍山信托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上海国之杰用其资产置换鞍山信托共计近2亿元的应收债权
  可是,鞍山信托继续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2004年半年报显示,鞍山信托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项总和将近6亿元人民币,其中应收账款2亿多元,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就占到将近九成。
  此外,在鞍山信托的应收账款中有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挂账的应收未收利息1.93亿元,鞍山信托从2001年开始按10年期限逐年摊销,冲减当期利息收入。但如果按照财政部按5年期进行冲销的要求,在2004年和2005年,鞍山信托还将补摊销巨额未摊销部分。
  2004年8月18日,鞍山信托的股票简称改为安信信托,但公司的局面仍然未有改观。200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1.93亿元,其中,其他应付款5.13亿元,同业拆入3.24亿元,应付账款2.25亿元。
  2004年底,安信信托计划向上海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所持有的鹏华基金公司16.68%的股权,后因上海中静实业受让公司所持鹏华基金股权未获批准,公司不得不对此前确认的6500万元收益进行调整。调整后,安信信托2004年由盈利变为亏损。由于安信信托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亏损,安信信托股票从2005年7月11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9月13日,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稽查局立案调查。9月末,公司预计截至三季度末将亏损1000-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