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呼吁完善公益信托法规

发布时间:2019-08-26 00:17:15


作为慈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益信托在国内仍基本处于空白信托公司呼吁完善公益信托法规
日前记者获悉,华宝信托从其公司财产中提出的11.6万元捐款,近日已正式划拨至西藏自治区仲巴县,用于发展当地的卫生教育事业。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公司涉足慈善事业已成风气,但作为慈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公益信托,到今天,仍基本处于空白,让人“喜忧参半”。

不少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各地信托公司都曾在内部交流时流露出对公益信托业务的浓厚兴趣,但是惮于公益信托设立过程中的“复杂”问题,大多数只能将开展公益信托业务定位于“中长期目标”。目前信托行业更关注公益信托产品的设计和开展,希望能完善配套的法律。自《信托法》正式施行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我国只出现了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产品———中融国际信托作为受托人的中华慈善公益信托(第一期),公益信托产品市场目前基本处于空白。

信托法律专家指出,虽然目前国家对公益事业的需求很大,《信托法》明确表明了“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但我国对公益信托只有法律层面概念式的规定,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具有操作性的细则,税收优惠政策的空缺也制约了公益信托的发展。在现有的税收制度层面上,我国对信托公司开展的活动,基本上是参照一般经济活动的相关税法规定的,还没有针对信托活动本身具备的特殊性、复杂性进行的区别对待。

一信托公司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信托公司的公益信托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兼顾型的,另一类是真正的公益信托。兼顾型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公益信托,它是信托公司用自营财产进行捐献;而后者才真正实现了财产转移,为真正的公益信托。其实,信托公司更希望能够开发真正的公益信托业务。”

中融国际信托表示,公司正在设计第二只真正意义上的公益信托产品,并将其融合到创新业务中。华宝信托则表示其明年可能还会推出类似的信托产品。

据业内人士透露 ,信托公司为公益信托“魂牵梦萦”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有利于提升信托公司的形象;其次,公益信托也是拓展公益事业融资渠道的新方式,“信托财产独立”的原则更能保证公益活动的“纯洁”;第三,设计公益信托业务,实际上更能帮助信托公司开展业务。今年8月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创新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信托投资公司推介创新产品,“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但是业内人士指出,公益信托在帮助信托公司开展业务的同时,给人的感觉更加安全,老百姓也更容易接受。

专家指出,对信托公司而言,设立公益信托计划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推动信托行业向更高层面发展,公益信托的“财产独立性”也将隔离因受托人经济纠纷乃至破产所导致的风险,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公益事业的安全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