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政部对岛内争议较大的财产信托节税喊卡

发布时间:2019-09-05 11:03:15



上千件不特定受益人信托节税案,恐须依原有最高税率40%课税。

去年极为风行的财产信托节税,财政部决从严认定节税门坎,上千件「不特定受益人」信托节税案,恐须依原有最高税率40%课税。如此一来,不但引起富人及大企业家反弹,金额上千亿元的信托节税市场也将受波及。

为降低冲击面,财政部决提供辅导期减缓冲击,4月底前可修改契约,但无助于依20%低税率分离课税。官员指出,如修改信托契约,变更为「他益信托」,委托人即可免缴个人所得税,信托收益将转为受益人的所得课税。

信托业者说,类似去年部分企业负责人从事不特定人股权信托(即本金自益、孳息他益),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第一是在4月底前,将信托契约中的不特定人改为特定人,或是放弃保留改变受益人与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第二就是乖乖缴交一笔所得税

根据市场估计,去年底的股权信托规模已经超过千亿元,许多企业大股东多以「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方式规划信托,不少人也都保留了指定受益人的权利。依据财政部新的课税原则,这些大股东都将面临巨额税负的命运。一家信托业者直呼「这样有信托跟没有信托根本没有两样。」

中区局官员表示,信托课税原则确立后,对以他益信托(信托契约未明定受益人、范围及条件)节税者,大门已关闭。中区局之前受理的信托案近300件,台北市及北区国税局更多,涉及的税额相当可观。

财政部最近与各区国税局及金融机构达成的课税原则,主要是,凡是信托契约委托人保留指定受益人,或处分信托财产收益的权利,或受益人不特定人,信托收益就要按最高40%税率对委托人课所得税,税负并非20%。

财政部日前已发文给各银行,明定股权信托的课税规则。去年大为风行的不特定人股权信托,其孳息或信托收益的受益人必须要明定范围与条件,且委托人不能保留指定受益人及分配处分信托利益的权利,才能视为「他益信托」,否则都要比照自益信托,信托收益需由委托人合并个人综合所得缴交最高40%的所得税。

财政部已要求税捐机关辅导处理股权信托的课税案,4月底以前都可以辅导变更信托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