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可进行再审
发布时间:2019-08-16 09:52:15
2016年2月24日,管辖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调整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管辖异议案件的救济渠道作出了新的规定。管辖权异议案件可进行再审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审判监督程序,对管辖错误的案件提起再审。见法条如下:
1、当事人。
2、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确需纠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再审。
【注:
解读:2012年新修订的民诉法第200条删除了关于“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可以申请再审的规定。;;的解释》第381条进一步明确,当事人可以对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申请再审,从而排除了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错误申请再审的权利。但在海事司法实践中,案件受理错误经常发生,,。如果对于错误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一律不予纠正,则不利于海事案件专门管辖制度的落实。为保障海事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对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的裁定,依职权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明确一点,。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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