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清华》未经许可“被”出版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28 11:51:15
,未经许可擅自出版《百年清华》一书,李女士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有限公司、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李女士诉称,2011年3月,其在纪录片《百年清华》文字脚本的基础上创作完成了《百年清华》一书,并获得了各方的一致认可和赞誉。创作完成后,李女士并没有许可任何组织和机构将该书进行出版。
2011年7月15日,她在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购买到了由时代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和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为出版人的《百年清华》一书,而该书正是她的作品,书中也表明她是该书的编者。经李女士阅读后发现,三被告出版、销售的《百年清华》还存在许多错误,主要有:在没有清华大学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清华大学的校徽和标识;在原告的作品中使用许多没有取得使用许可的清华校友照片;该图书的出版没有经过专家审定和相关政审部门审查,存在很多错误,给原告的名誉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销售或者其他形式的传播;判令三被告将已经印刷但未销售的《百年清华》书籍和印刷模版进行销毁;判令三被告将已经售出的《百年清华》一书召回销毁;判令三被告向原告在全国发行的非专业报纸赔礼道歉;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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