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采集并复制起点中文网5400余部作品 徐州“万松中文网”两主犯获刑
发布时间:2020-10-26 03:02:15
截至7月底,在全国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其中包括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江苏徐州“万松中文网”侵犯著作权案已结案,两名主犯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不等。此案也是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开展2010年~2011年“剑网行动”中的17起重点案件之一,被业界称为在网络文学保护方面,以“侵犯著作权罪”入罪的刑事第一案。
2010年7月,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启动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其间,国家版权局接到盛大公司的举报投诉,称徐州“万松中文网”在未经作者和盛大文学的任何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了大量由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文字作品并刊登在“万松中文网”上。此举报投诉引起了国家版权局的高度重视,随即要求江苏省版权局进行认真核实。经江苏省版权局与徐州市版权局多方调查、取证、核实,初步认定“万松中文网”未经授权采集并复制了“起点中文网”5400余部作品,盛大公司的举报投诉属实。由于此案涉嫌侵权网络文学作品数量多且涉案金额巨大,已构成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将此案列为“剑网行动”中重点督办案件。
为了推动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快侦快办,2010年11月30日下午,由江苏省版权局倡议、国家版权局召集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江苏省重点案件督办和协调会在常州举行。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案件督办处处长杨梦东,;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钱小平,网监总队副队长沈祥,江苏省版权局版权处处长徐海,、高院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讨论了如何侦办徐州“万松中文网”侵犯著作权案等4起重点案件。江苏省公安机关在会上通报了“万松中文网”侵犯著作权案在立案后初步获取的证据:对涉嫌侵权的“万松中文网”未经许可转载的文字作品进行的电子取证;公安机关对其所做的远程勘验报告;被侵权人“起点中文网”提供的在其网站上发表的与涉嫌侵权的文字作品所对应的原作等。与会者经过研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已受到投诉人的举报,提出了独家获得签约作者授权的证明,而“万松中文网”上作品主要是这些获得独家授权作者的同名复制作品,完全一样或基本相似,且内容滞后于“起点中文网”。只要未获得授权,即可认定是侵权。有了作者的证据和投诉,,不必一定需要由第三方对本案进行所谓鉴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必须由第三方对原作和涉嫌非法复制的“侵权作品”进行比对,出具鉴定意见,才是公安机关值得采信的证据,因为两者是否具有唯一性的问题是基本的事实,必须核实清楚。会议建议将案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协调。经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协调,最终确定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涉案作品的同异性进行了版权鉴定。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确认:江苏徐州万松中文网站未经许可侵犯“起点中文网”文字作品达5483部。
5月23日,侵权行为的“万松中文网”及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判决书。,自2009年7月~2010年10月,“万松中文网”及网站主要负责人戴玉辉、喻斌斌等在未经作者和盛大文学的任何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采集并复制了大量由盛大文学旗下的“起点中文网”拥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文字作品并刊登在“万松中文网”上。犯罪人及“万松中文网”通过侵权作品的在线阅读,进而通过注册会员充值阅读和在网站上发布收费广告的方式获利,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人民币20余万元。经认定,“万松中文网”登载的文字作品中,至少有5400余部与“起点中文网”所登载的文字作品具有表达相同的章节。,,并各处罚金15万元。
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日前表示,“网络文学自诞生之初,就存在盗版问题。盗版行业对网络文学行业的侵蚀,对网络文学创作者赤裸裸地窃取成果的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而且对整个网络文学行业都意味着沉重的打击。”盛大文学作为国内网络文学领域的领军者,多年来一直深受网络盗版侵权问题的困扰,每年因网络盗版侵权给盛大文学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而徐州“万松中文网”侵犯著作权案的司法审判,无疑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在网络文学领域极大地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
(袁学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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