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船舶承运违禁品等情况,保险人负责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9-08-20 07:32:15


  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长行为或者违反犯罪行为造成损失、费用和责任的,保险人是否不负责赔偿?被保险船舶承运违禁品、从事非法贸易,保险人要负责赔偿吗?就上述问题,为您一一介绍。

  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中,在任何情况下,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及其代表、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二)船舶不适航(不适拖),包括被保险船舶的人员配备不当、技术状态、航行区域、用途不符合航行(拖航)规定或货物装载不妥;

  (三)战争、内战、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恐怖活动、政府征用、没收或因特殊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抗拒性质的自然现象;

  (四)任何核燃料、放射性制品、核废料、、辐射、泄漏、沾染;

  (五)水雷、鱼雷、炸弹、火箭、炮弹、爆炸品或其他类型武器;

  (六)对大气、土地的污染;

  (七)被保险船舶承运违禁品、从事非法贸易;

  (八)被保险船舶驶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航行区域。

  在任何情况下,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任何运费、租金或租约取消的损失、船期损失、滞期费的索赔及任何利息;

  (四)任何船舶保险合同所列的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