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公司发布所谓日本电视台侵权消息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9 17:59:15


  一篇新闻报道,引发一场跨国名誉权官司。日前,亚太传媒日本株式会社在这场官司中一审胜出。被告北京赤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名誉权成立,书面致歉并赔偿人民币2万元。   媒体刊登“盗播”报道   2007年8月20日,北京某都市报刊登了一篇报道,题为《中国知识产权人起诉日本电视台侵权第一案启动——日方涉嫌侵权播中国电视剧9000集》。报道称:据电视剧《苦菜花》的版权所有人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介绍,2005年,该公司发现,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日本SKYperfecTV卫星公司(简称SKYP)785频道播放了《苦菜花》剧。为此,,,785频道侵权事实成立,并向日本电视台下达了处分书,目前此案已启动赔偿程序。   此后,国内多家媒体转载了上述报道。   日本律师出具意见   亚太传媒是SKYP785频道的节目提供者,其起诉称,著作权,赤东公司向媒体提供虚假情况,误导媒体和公众,侵犯了其名誉权。 ,此前,赤东公司与亚太传媒就《苦菜花》一剧的播出问题,,2005年11月1日,,禁止亚太传媒播放《苦菜花》,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   对此,亚太传媒认为,,并不是正式裁决。 ,我国驻日使领馆认证的日本国律师出具了意见,,,故赤东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对方名誉权。(李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