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收著作权使用费上海维权第一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9-09-01 01:20:15
6月22日,上海天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天合公司)代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起诉上海市帝豪娱乐有限公司(简称帝豪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版权费共计21.4万余元。 据悉,该案是原告代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卡拉OK经营业者收取使用费而引起的新类型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 多次催讨未果 原告诉称,音集协是我国大陆地区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有权代表权利人对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的卡拉OK经营业者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天合公司受音集协委托为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提供服务。 2008年9月,被告帝豪公司与作为北京天合文化有限公司上海地区运营机构的原告、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等签订《集体使用执行合同》,确定被告应向原告所代理的音集协支付2007年、2008年MTV版权使用费,两年总共应付人民币26.4万元整,被告还出具了付款承诺书,承诺分两期支付。 嗣后,被告除按约支付第一笔5万元外,余款未按约缴清。原告多次催讨未果,,请求判令被告帝豪公司向原告支付版权使用费21.4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 因金融危机未按时付款 帝豪公司对于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的代理资格及其出具的证据均无异议。该公司还特意说明,自己主动签署了《集体使用执行合同》,并且及时地交付了第一期的款项,态度是诚恳的。拖欠费用是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帝豪自2008年下半年起经营状况不佳,希望天合公司能允许帝豪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明年6月底前将欠款结清。 对此,天合公司表示,据了解,帝豪娱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希望能在今年年底前结清欠款。 庭审结束后,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但当天并未达成调解协议。 市二中院表示,本案系因原告代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卡拉OK经营业者收取使用费而引起的新类型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是该院受理的首例此类案件,该院将组织力量审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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