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新概念英语》南京两书店被判赔钱

发布时间:2019-08-11 05:40:15


  张敏(化名)在太平北路开了间书店,销售各类教辅书籍。今年1月15日,店里来了三位顾客,其中一位先生花12元钱购买了一本《新概念英语4》。一个月后,,她惊讶地发现,自己被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下简称外研社)告了,理由是侵犯著作财产权。,那天来买书的并不是普通顾客,他们中一位是外研社的委托代理人,另外两位是建业公证处的公证员,到她店里买书实际上是为了取证。玄武区花园路某书店店主刘刚(化名)也遇到了同样的烦恼。   日前,著作权案。外研社诉称,《新概念英语4》系该社出版发行的合法出版物,该社享有出版和发行权。两被告销售的《新概念英语4》与该社出版的正版《新概念英语4》存在好几处区别,属于盗版图书。,并赔偿该社损失。  庭审中,张敏辩解说,她的书店经营范围是图书报刊出租,而不是图书销售,涉案的《新概念英语4》是亲戚放在店里出租的,公证书中所反映的并非买卖交易行为,只是出租行为。她认为,外研社的诉求没有事实依据。,外研社提供的《公证书》及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张敏存在销售盗版《新概念英语4》的行为。而张敏无法证明她所销售的盗版图书有合法来源。、张敏的经营规模、侵权的过错大小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为5000元。刘刚侵权的情形与张敏一致。  上周五,判决书,判决张敏、刘刚立即停止销售盗版《新概念英语4》,各自赔偿原告外研社经济损失5000元。(玄研 谭梦霞 陈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