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公司为《不见不散》讨说法 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被判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13 04:29:15
原告北京紫禁城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北京大陆康腾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财产权纠纷一案。最终,根据涉案电影的知名度、涉案网站的规模、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情节,,西南护林总站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14000元。
紫禁城公司诉称:该公司是电影《不见不散》的权利人。2009年1月,该公司发现被告所有的网址为www.xnslfh.gov.cn的网站未经合法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线播放,其行为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就此事与被告联系,但被告对该公司的合法请求置之不理,,,在其网站首页和《中国电视报》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万元。
西南护林总站对此提出了四点辩护意见:一是涉案网站视频系统不对社会公众开放,同时,涉案网站既没有广告,登录也不需要付费,并非用于赢利;二是该单位曾对系统进行测试,其间视频点播系统采用了第三方信息来源,但在“视频系统”页面上显示“本系统仅供测试使用,所有内容版权归出品人所有”的声明,因此他们没有侵权故意,且该测试系统已于2009年9月停止使用;三是原告提交的公证书对用于证据保全操作的电脑的清洁度等情况没有记载,不排除原告提前对涉案网站进行了技术操作的可能,因此公证书不能证明涉案网站有向公众播放涉案影片的侵权行为;四是原告在取证后将近2年才寄出《索赔函》,又在诉讼时效临尽之时发起诉讼,造成西南护林总站无法核实取证,存在恶意诉讼的嫌疑。
大陆康腾公司则辩称:该公司只是为西南护林总站制作了涉案网站,并不负责内容更新,与原告所指在线播放涉案影片的侵权行为无关,西南护林总站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证明该事实。
,根据《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记载,涉案影片出品人为紫禁城公司及北京电影制片厂,紫禁城公司系涉案电影的原始著作权人之一。北京电影制片厂将涉案影片的相关权利授权给紫禁城公司行使,故紫禁城公司有权就该影片单独主张权利。
西南护林总站作为涉案网站的主办单位,在该网站上向公众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使网络用户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用户选定的计算机终端观看该电影。上述行为侵犯了紫禁城公司对该电影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西南护林总站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虽然涉案网站页面下方载明技术支持为大陆康腾公司,但并无证据证明大陆康腾公司实际参与西南护林总站对涉案网站视频系统的运营活动,故原告主张大陆康腾公司应与西南护林总站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依据不足,。故作出上述判决。
(高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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