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讼引发的京剧脸谱版权之惑

发布时间:2019-08-19 03:47:15


一起诉讼引发的京剧脸谱版权之惑9-29 中国知识产权报  京剧是我国艺术瑰宝,京剧脸谱是我国宝贵的艺术财富。近年来,艺术脸谱作品被屡遭侵权,著作权人胜诉,但是侵权行为还是屡禁不止。日前,画家赵梦林就因其创作的脸谱作品出现在销售瓷器上,,,富贵红公司停止生产涉案侵权瓷器产品,二被告在《法制日报》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赵梦林经济损失18万元。日前,审判决,判令工美公司和富贵红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富贵红公司在《法制日报》就使用赵梦林美术作品且未给赵梦林署名一事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赵梦林经济损失4.5万元。虽然案件暂时告一段落,但如何用司法手段有效保护京剧脸谱普这种艺术财富,却再次引起社会热议。

京剧脸谱引发版权纠纷

  1992年,《中国京剧脸谱》画册由朝华出版社出版,该书版权页中载明“赵梦林编绘”,据介绍,《中国京剧脸谱》画册中收录了赵梦林绘制的568幅京剧脸谱和21副京剧人物画。至今,这本画册已再版10次。  2010年初,赵梦林无意中发现,由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福建省富贵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瓷器,擅自使用了自己画册中的8幅脸谱作品。赵梦林遂委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磊处理此事,石磊于2010年3月5日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在工美公司的工美大厦购买了富贵红公司生产的富贵红功夫茶具,并对工美大厦销售富贵红公司产品的专柜情况进行拍照。  “这个刘宗敏的脸谱,被告用了两次。”石磊从礼盒中拿出一个盘子,他指着盘上的刘宗敏脸谱表示。 石磊认为,京剧脸谱的形成经过了漫长的过程,而且过去并没有书面记录的脸谱,演员的化装由师徒传承而来。赵梦林先生通过画笔把脸谱变成美术作品,这个过程绝不是简单的临摹和复制,其表现风格具有独创性,所以赵梦林拥有涉案京剧脸谱作品的著作权。他表示,富贵红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赵梦林的作品,其侵权事实非常明确,而且这些侵权产品上均未署上作者赵梦林的名字,因此被告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在与工美公司和富贵红公司沟通无果后,。

脸谱本就相似 产品并不侵权?

  富贵红公司是一家从事陶瓷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公司,在国内陶瓷生产业界中小有名气。  富贵红公司在诉讼中承认,涉案的瓷瓶及茶具都由其生产,但其代理人表示:“印在我们产品上的脸谱是总公司委托外面设计公司设计的。”虽然这位代理人无法提供设计合同和相应的设计底稿,但他表示,他们生产的盘子印有的刘宗敏脸谱和画册中的脸谱明显不同,“作为主要表现因素的颜色,在双方的作品就不一样。”  “这套茶具确实是我们卖的,但我公司没有侵权事实。”工美集团的委托代理人明确表示,该公司与蕾迪斯公司联合经营,双方在联营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蕾迪斯公司负责产品的来源审查,并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  在法庭上,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京剧脸谱是否受著作权保护。“赵梦林绘制的京剧脸谱根本没有独创性,何来著作权?”富贵红公司的代理人说,京剧脸谱属于民间艺术,不应该打上个人烙印。  对此,石磊认为,京剧脸谱受保护的是勾画的笔法、线条、笔锋和位置,局部的不同明显是被告为了摆脱侵权责任故意做出的微小改动。

京剧脸谱能否受著作权保护?

  京剧人物脸谱是一项民间艺术,每个人物都拥有特定的谱式、色彩和图案,勾画脸谱的画家是否也受著作权法保护?,京剧脸谱是京剧艺术家在多年实践中形成的对特定戏剧历史人物面部特征的描述,是具有程式化且与戏剧历史人物具有唯一对应性的表现方式。任何人绘制京剧脸谱都应采用同一标准,否则将造成历史人物识别上的混乱,这是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的。赵梦林绘制的京剧脸谱只是对戏剧舞台上的历史人物面部特征的复制,并不因此享有对该京剧脸谱的著作权。  据媒体报道,在之前赵梦林诉长沙一家设计公司侵权案中,。判决书对此如此阐述:由于其传统文化性质,京剧脸谱的谱式图案和色彩与其表现的历史人物已经形成固定的对应关系。即使原告脸谱的勾画、笔画与传统脸谱有所不同,京剧脸谱主要是通过谱式和色彩向观众传递信息,离开了已经成型的脸谱谱式和色彩,细微的笔画改动也就失去了单独存在的意义。,赵梦林未举证证明相关脸谱相对于传统脸谱的创造性及显著不同,不能因他绘制、出版了《京剧脸谱》一书而认定他对书中脸谱的谱式图形本身享有著作权。,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视为作者。《中国京剧脸谱》画册署名赵梦林创作,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确认赵梦林为《中国京剧脸谱》画册的作者。同时,,除法定情形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使用他人作品未给著作权人署名、支付报酬的,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根据画册脸谱和富贵红生产的功夫茶具、红瓷瓶的对比结果可知,画册脸谱和涉案瓷器产品上的脸谱虽然在局部色彩和纹路上存在细微差别,但此种差异并未构成脸谱独创性的主要成分,所以可以认定涉案产品上所印制的脸谱与赵梦林作品具有同一性。  此外,本案中,工美公司作为销售方有合法的进货来源,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和审查义务,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不应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据此,。  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产业领域极其宽泛,在判断是否侵权时,应该充分考虑该种作品的行业背景和本身的特点。京剧表演中各种人物的脸谱都有自己特定的谱式、色彩和图案,这些特定的谱式、色彩和图案属于民间艺术。但不同的勾画者在勾脸时会采取不同的勾法,主要体现在线条、笔锋、构成图案的分布位置和比例等方面,而且要根据不同的演员脸形来勾画。因此,线条、笔锋、构成图案的分布位置等勾法上的不同,则反映出不同勾画者的独创性。案件中,赵梦林绘制的脸谱因在线条、笔锋、构成图案的分布位置等方面形成自己的风格,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应对其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