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睛”摄影作品遭侵权 摄著协状告京隆堂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09 19:11:15
、北京市京隆堂医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摄著协诉称,,依法开展对其会员作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解海龙系该协会会员,担任该协会总干事、法定代表人,由其拍摄的“大眼睛”等希望工程系列摄影作品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该幅作品曾在2006年11月23日的北京华辰秋季拍卖会上以30.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目前,该作品的复制权已经交由摄著协管理。
2010年,摄著协发现,二被告未经允许将解海龙拍摄并交由摄著协管理的两幅摄影作品(包括“大眼睛”在内的两幅希望工程摄影作品)印制成大幅宣传画,放置在其店堂内明显位置,从事营利活动。摄著协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该协会享有的合法权利,,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支出2500元。
(记者邹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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