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起纠纷 乐评人郭志凯怒告杂志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13 01:42:15
今天,著名乐评人郭志凯在自己的博客中宣称,近日将与《Vista看天下》对簿公堂。
事情导火索是该杂志2007年2月刊转载郭志凯在新浪专栏里“雷光夏,重温80年代的青春旧梦”一文,并没有与他有过任何沟通,擅自转载其文章,而在作者跟其杂志社共同沟通多次未果后,才一举将该《Vista看天下》杂志告上法庭。
郭志凯在博客中这样写道:“你们杂志看上我的文章应该说是我的荣幸,非常感谢。我根本不相信你认真找过我的电话,在北京想找一个人太简单了,只要是媒体从业人士,你顶多打10个电话一定能够找到对方,而我的联系方式你在任何搜索网站上搜索一下就能够找到信箱,为什么不发个邮件呢?这篇稿子被我发现了,你口头道个歉就算了,如果没有发现呢?你是不是根本想不到我是谁?可能大家对于网络侵权已经到了司空见惯的地步,很多时候都选择了沉默。
你抄袭了别人的文章,好好道个歉,大家说开了也就算了,我还真没打算跟你要多少钱,现在好了,我只能认钱了!反正我最近也挺缺钱了!我想要的结果只有两个,首先是书面形式道歉,然后是赔付稿费,就这么简单。
此举引来无数媒体从业人士的极大关注,大家对此事褒贬不一,有的义愤填膺;有的选择沉默,随着对事实了解的深入,记者意识到平面媒体剽窃网络媒体的时代已经到来,并且会随着网络影响力的提高而日益严重、日益泛滥。当前诸多媒体转载了网上的文章,而更有专门靠剽窃网络文字生存的小媒体,成为当前一大盛况。
对于网络来说,快捷、及时、较少删减作者原文都是部分平面媒体羡慕已久的。随着博客、网络新媒体的出现,部分记者开始偷工减料,在网络上大肆拼凑文章来填补版面所缺,
网络成了他们的文章的素材,成了他们吸取养分、赖以生存的工具。天下文章一大抄,不但学术文章剽窃者众多,普通大学生乃至知名学者纷纷用起乾坤大挪移功夫,抄袭论文成为家常便饭,拷贝粘贴拼凑文字成为最时髦流行的生活方式。与此相映成趣的文坛更是如此,改头换面者有之,全文抄袭者有之,更换署名者有之,利益成为主要动力,道德、诚信和原创精神则早已被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另外,免费的概念深入人心,资讯在网络上得以高速传播,所以文章在网络上的传播不会受到太多人为的控制,既无法控制,也没有控制的意义。但是对于平面媒体来说,并没有免费的概念,都是商业运行的单位。这样的媒体去剽窃修改网上文章发表,做起无本生意,与盗贼何异?
去年7月份颁布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提出保护网络信息品的版权,对网站的责任、义务有相关规定。网站转载文章,可能当时著作权人没有注意到,追究其法律责任,或根本就不愿追究,但这并不意味随意转载是合法的。
一些作者缺乏保护著作权的意识,例如对网络转载作品习以为常,甚至以为网络转载是在扩大作品的影响,而没有意识到被侵权了。更主要的在于,目前多数作者处于弱势,首要目标可能是发文章。一旦文章被随意删改、转载等,也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郭志凯的这个事件希望能够引起诸多作者的注意,目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作者的权益才会在根本上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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