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剽窃案”再起波澜 一审河南省作协主席败诉
发布时间:2019-08-21 11:42:15
夏泊和他的作品《离散的音符》
被称为“2004年中国文坛八大官司”之一的夏泊诉河南省作协主席张宇“蚂蚁侵权案”再起波澜。
10月27日,张宇领到“在全国性报刊上向夏泊赔礼道歉”的一审判决后,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为“蚂蚁”挚友反目
现年59岁的夏泊,是一名文学爱好者,供职于郑州某设计研究所。
夏泊和省作协主席张宇曾经是一栋楼里居住的邻居,两人有过长达11年的交情,在夏泊心里,张宇是他的“文学道路领路人”。
1967年,夏泊因偷越边境,。在被关押期间,一名女犯人曾赠送给夏泊一面镜子。1994年前后,在张宇指点下,夏泊以这段特殊经历为蓝本,创作了小说《那一面小镜子》。
2001年,夏泊把《那一面小镜子》及另外4部作品整合成40万字的长篇小说,即《离散的音符》。
2004年10月,夏泊在2003年第3期《时代文学》上,看到了张宇发表的中篇小说《蚂蚁和爱情》。夏泊说,《蚂蚁和爱情》约4万字取材于他的《那一面小镜子》。
夏泊认为,其作品就是在2003年年初被“剽窃”的,当时张宇是以给他联系出版社出书为由,把他的《那一面小镜子》拿走的。
2005年,夏泊将张宇推上了被告席。
夏泊告张宇这是第二次
状告省作协主席张宇,对于夏泊而言这已是第二次了。
此前的2004年9月,夏泊曾以张宇的《蚂蚁》剽窃了他的《离散的音符》一书为由,,后败诉。
夏泊认为,张宇的《蚂蚁与爱情》抄袭了他的小说《那一面小镜子》。为此,夏泊将张宇诉至郑州市中院,要求张宇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元;承担他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支出。
,《蚂蚁与爱情》是在夏泊创作的《那一面小镜子》基础上完成的,侵犯了夏泊的合法权利。
今年10月上旬,郑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张宇立即停止以夏泊《那一面小镜子》为载体而署名张宇姓名的行为,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若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上述报刊公布判决内容,费用由张宇承担;驳回夏泊其他诉讼请求。”
张宇提起上诉
10月27日,张宇不服郑州中院判决,以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判决错误”为由,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张宇诉称,虽然他曾指导过夏泊写作,也曾经和他合作过,但是他从未接触过《那一面小镜子》文稿。同时,夏泊虽然提供了《那一面小镜子》打印稿,但没有证据证明其形成时间,一审判决书认定夏泊的《那一面小镜子》创作完成时间早于他的《蚂蚁与爱情》无事实依据。
张宇认为,其作品《蚂蚁与爱情》与夏泊的《那一面小镜子》打印稿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存在二者进行内容或实质相同的比对的基础。基于上述对比,得出的张宇构成侵权的结论只能是错误的。
夏泊针对第一场官司提出上诉
昨日,在领取张宇的上诉状的同时,,要求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认定张宇侵犯了其著作权。同时判令张宇: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承担他为制止张宇侵权行为支付的各项费用。
事件回顾
第一次交锋:张宇赢了
2004年9月,“小人物”夏泊做出了惊人之举,他以张宇的作品《蚂蚁》剽窃了其作品《离散的音符》为由,将河南省作协主席张宇推上郑州市中院被告席。
消息一出,引起文学界哗然。这起官司被称为“2004年中国文坛八大官司”之一。
2006年10月13日,夏泊领回了这起官司的判决书。郑州中院审理认为,夏泊没有证据证明张宇曾接触过《离散的音符》的手稿,驳回了夏泊的诉讼请求。
第一次交锋,以张宇胜利告终。
第二次交锋:张宇败了
2005年3月,夏泊再次状告张宇剽窃。这次,引起事端的是张宇2003年发表的中篇小说《蚂蚁与爱情》。夏泊认为,该文抄袭了他的小说《那一面小镜子》。
2005年4月21日上午,。,张宇的《蚂蚁与爱情》是在夏泊创作的《那一面小镜子》基础上完成的,侵犯了夏泊的合法权利。
2006年10月13日,郑州中院的判决书下发到双方当事人手中。:立即停止以夏泊《那一面小镜子》为载体而署名张宇姓名的行为,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若逾期不履行,,费用由张宇承担。
第二次交锋,夏泊终于赢了。
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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