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玉奉茶”上了电话卡 金陵十二钗创作人状告联通

发布时间:2019-08-10 20:41:15


  因联通电话卡上印有“妙玉奉茶”,。日前,。

  原告刘旦宅诉称,原告于1981年创作了金陵十二钗绘画作品十二幅,其中第十二幅为“妙玉奉茶”。同年,使用此十二幅画作的邮票面世,并获全国邮票最佳奖,现此套邮票市价不菲。2007年4月,原告发现被告中国一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在其发行的电话卡上正面使用了原告的“妙玉奉茶”,并且擅自进行了修改,改变了原告运用的艺术手法,同时未给原告署名为支付报酬。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现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

  被告中国一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辩称,第一、涉案电话卡是中国一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发行的,因重庆分公司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因此本案的被告应当是中国一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二,涉案电话卡面的版面是中国一联合通信重庆分公司委托案外人湖北楚天龙实业有限公司设计DESIGN的,因而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没有过错;第三,卡号仅仅是发行卡的一种标识,并不是发行数量,原告诉讼请求过高。

  庭审中,原告为证明其诉讼请求,出示了印有“金陵十二钗”的中国一联合通信发行的电话卡一套,其中一张卡面印制的即是“妙玉奉茶”,其他卡面是另十一幅画作,只是在本案中原告仅就“妙玉奉茶”提出了诉讼请求。

  另外,被告中国一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提出希望双方能和解解决此案,并希望双方能一次性就“金陵十二钗”的其余画作达成协议,但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的意见相差较大未能当庭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