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擅用照片做广告被著作权人“寻麻烦”

发布时间:2019-08-21 04:26:15


  很多单位在使用一些照片做广告时,并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照片其实是受著作权保护的。日前,北京某医院就因为两年前在报纸上使用的一张广告图片,惹上了“麻烦”。而来寻“麻烦”的是《中华图片库》的著作权人——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以医院擅自使用了《中华图片库》中的摄影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为由,提出了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

  原告科技公司在起诉书中称,《中华图片库》是他们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精心拍摄制作的图片库,并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其对《中华图片库》中所有摄影作品拥有著作权,并在所有产品包装中均附有“版权声明”,详细指明了授权手续和条件,声明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这些摄影作品。

  但是,科技公司发现,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医院在一家都市报2005年4月28日和4月29日的版面上所做广告中擅自使用了《中华图片库》中的摄影作品。由此,科技公司认为医院侵犯了他们的摄影作品著作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中国版权》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2万元的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