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产品反补贴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08 15:17:15
核心内容:中国农产品反补贴案例,是中国对美国进口农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农产品反补贴案例的基本情况,如何对农产品反补贴案件的构成要素进行分析,反补贴案件的特点是什么?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对农业提供巨额补贴仍然是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农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农业仍面临着较为不利的国际补贴环境。因此,应积极稳妥实施反补贴措施,改善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维护我国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0年4月28日,反补贴调查初裁的公告》。此案是中国首例对外国进口农产品实施的反补贴案例,对维护我国农业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一、案例基本情况
,,于2009年9月27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金额超过7亿美元;产品范围界定为白羽肉鸡产品,从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数量占我国总进口量的70%以上。立案后,美国政府、美国禽蛋品出口协会以及35家美国白羽肉鸡生产商、出口商登记应诉。2010年4月28日,。、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白羽肉鸡产业造成损害和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美国应诉公司被裁定3.8%至11.2%不等的从价补贴率,未应诉公司从价补贴率为31.4%。,自本公告列明之日起,采用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二、首例农产品反补贴案件的构成要素分析
农产品补贴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的农业产品生产商或者经营者提供资金或财政上的支持,包括现金补贴、价格支持或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农业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与未受补贴的同类产品相比获得竞争优势。依据WTO法律文件,按照出口实绩提供的补贴(出口补贴)和因使用国内产品替代进口而给予的补贴(进口替代补贴)属于禁止性补贴。对于禁止性补贴,一成员可以要求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也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不被禁止、又不能被免于质疑的补贴属于可诉补贴,在实施时将会受到一些限制,受影响的成员可以启动反补贴调查,并征收反补贴税,以抵消因补贴产生不公平竞争行为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规定了各成员方在反补贴调查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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