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04 07:31:15
违约是需要法律负责的,那么合同中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关于损害赔偿及处理方法,相信不少人会有疑问,别着急,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去了解了解吧。
一、合同中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
(一)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和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土地。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二) 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方式中最严厉的救济方式,它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当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销售合同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开始有效。
(三) 承担利息
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第7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项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碍其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正确理解和确认根本违约对于限制法定解除权的行使,进而鼓励交易、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有非常大的意义。
二、关于损害赔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损害赔偿这一救济方式的主要规定包括:
违约救济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
①有违约事实;
②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不要求有过错。
违约救济损害赔偿的范围
①损害赔偿是哪些原因违约造成的:包括利润损失在内的实际损失,这里强调违约造成的损失具有合理地确定性,它与违约事实有因果联系;
②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的范围,这是指凭常识,和双方事先说明可以预见。
③损害赔偿不包括由于受害方原因造成的扩大的损失。
④损害赔偿不影响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三、处理方法
,合同当事人除了在另一方有根本违反合同之时可以解除合同外,在另一方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时,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具体可以:
(1)方法。在买方先期违约时,卖方可停止发货或对在途货物行使停运权。
在卖方有先期违约情况时,买方可停止付款。
(2)义务。但是,双方当事人应承担下列义务:
(1)必须将自己中止或解除合同的决定立即通知对方。
(2)当对方提供了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时,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合同中违约救济措施有哪些,我们要将违约责任约定清楚,哪些行为是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也要约定清楚。避免产生纠纷时没有事实依据,无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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