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终结时间为多久
发布时间:2019-08-31 00:57:15
,作为法治中国,审判权,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讨论的法律问题是。
一、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二、强制执行的执照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三、
一般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应当在六个月之内执结。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
委托执行的案件,,。未执行完毕,。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由上述可知不同的案件执行终结不同,一般案件的执行期限是六个月,视情节严重情况缩短执行时期。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及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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