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05 14:08:15


  转让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梁律师特别说明,转让的权利种类限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