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29 13:27:15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律文书上的内容真正落实。那么申请执行的范围是什么呢?申请执行有期限吗?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申请执行的范围是什么
:
1、、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其它法律文书。
二、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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