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中华民族文化之根

发布时间:2019-12-18 04:35:15


昆曲剧照。连南瑶族长鼓舞表演。

  山西泽州鼓书、河南皖邦戏、云南佤族清音戏······这些曾经在历史上辉煌一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今都面临被人们遗忘,甚至消亡的危险。如何保护和传承这些我们祖先留下的瑰宝,留住中华民族文化之根?

,这标志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该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约87万项;,各省(区、市)公布了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第二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现场。

  1.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保护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常态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理事长吕建中很忙,尽管今年4月第二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刚落下帷幕,他就立即投入到了明年展演活动的筹备中:设计宣传册和邀请函;向100多位民间艺人发出参演邀请;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有关图文资料进行查询等。

  今年4月7日至11日,,汇集了我国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精选的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些项目历史最长的有近3000年,最短的也有五六百年。不少为世人所罕见,其中蒙古沙特拉雕刻技艺、五圆鼓、踢场子、靖边跑驴等一批民间艺术更是鲜为人知。

  “第一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也是在西安举办的,活动地址就设在1300年前的‘丝绸之路’起点、古都长安大唐西市的遗址上。”吕建中每每说起这些总是很兴奋。

  在今年的展演活动上,西北地区唯一的、最大的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展示地——陕西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城开馆,展出实物5万余件,内容涉及传统戏剧、民俗、传统手工艺等10多个类别。

  从事皮影制作已有50年之久的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汪天稳很高兴,“这是一个展示、交流、保护、发展的平台,大家在一起可以互相学习,交流保护和传承的经验。”

  这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颁布后不久举办的一次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这次活动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主办、社会力量承办’的新路子。”

  作为活动承办方代表,吕建中说:“将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合起来进行表演与展示,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传承的过程,可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社会、融入生活,从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只是其中之一。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针还将长期坚持,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常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既需要政府的主导,又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进行扶持和帮助。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还对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如: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对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现场。

  2. 以“传承”为核心,把“传承人”保护放在首位

  在“第二届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系列活动”上,一群为了皮影而走到一起的年轻人格外引人注目。这些朝气蓬勃的年轻“80后”,正在从老一辈艺术家手中接过在关中大地上流传了2000年的民粹——皮影戏,他们参与了从皮影的设计、雕刻、染色、组装直至把皮影搬上舞台表演的整个过程。

  王燕来自皮影之乡华县,早在2000年,王燕就被与她同村的工艺美术大师汪天稳雕刻的皮影吸引了。“刚开始学做皮影,就是因为觉得好看。学到现在,早已经把传承皮影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了自己的使命。”

  “要解决传承人断层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让年轻人了解、喜欢我们的传统文化。”吕建中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平台上,从制作到表演,皮影等古老的民俗艺术在这些年轻人的手中得到了传承和发展。”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亮点之一。王文章说:“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依托于人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等为表现手段,以口传心授为延续方式,是一种活态文化。这就决定了我们要以‘传承’为核心,要把‘传承人’保护放在首位,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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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下,一些民间传统文化习俗正在消亡、变异,许多传承人年事已高,“人亡艺绝”、“人走歌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专门用一章的内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播作了详细规定,这也是这部法律与文物保护法最大的区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代表性传承人的审定、保护及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认真履行传承和培养后继人才等义务的,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在立法过程中,有专家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人民群众,担心政府开展保护工作会破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衍变过程。后来经过讨论,大家认识到,虽然人民群众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但并不是说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就处于无所作为的地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当然前提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衍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最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规定,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认定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