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发布时间:2019-08-22 05:53:15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署名权、 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