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刘某犯侵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9-08-20 03:31:15
追“风”少年跌入“黑夜”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他认识了网友“如风”和“黑夜”。“如风”的电脑技术令他羡慕、崇拜,“黑夜”的赚钱创意令他好奇、激动。从爱玩网络游戏到经营网络游戏,刘炜(化名)与网游一路相伴从少年长成青年。然而,在由未成年步入成年的时候,他从一名学子沦为了一名罪犯。
10月22日,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法庭经审理查明,刘炜伙同他人架设私服,非法经营网络游戏《劲舞团》,牟利190余万元并从中分得4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并处罚金人 民币一百万元。
追梦少年放飞梦想
家在湖北的刘炜,从小聪明机灵,爱玩电脑游戏。上初中的时候,父母给他买了台电脑,从此,刘炜除了上学就是上网,并深深迷恋上了网络游戏。
2006年,还是高职学生的他,在网上QQ聊天时认识了一个昵称“如风”的网友,交谈中得知,“如风”是广西一家网吧的网管,电脑技术非常好,这令刘炜十分羡慕和崇拜,随即将“如风”加为自己的QQ好友,经常向“如风”请教一些电脑技术问题,同时也暗下决心,继续深造,当一名IT工程师。
2007年秋,刘炜如愿考入海南省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半年之后,刘炜在网上认识了在北京一家网络公司工作,昵称“黑夜”的一位网友,由此,他迎来了人生的一个拐点。
“最初我是在‘魔兽世界’游戏的帖吧里看到他发的一个帖子,内容是找人合作做网络游戏私服。”刘炜告诉记者。
“当时我感到很好奇,就加了他的QQ,和他谈开私服的事情。他问我有哪些网络游戏有私服,我告诉他有很多。他又问我是否认识会架设服务器的人,我向他推荐了‘如风’。”
一番网上热聊,三个天南地北的年轻人很快作出决定,一起做网络游戏《劲舞团》的私服,所得利益平均分配。
从游戏到经营,从砸钱到赚钱,此时的刘炜,对情有独钟的网络游戏开始有了新的认识。同时,刘炜的人身轨迹也渐渐滑向“黑夜”。
日进万元欲罢不能
之后,按照分工,刘炜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了一个网络域名,用于设置私服游戏的网站主页,又租赁了一台服务器,用来设置私服游戏的论坛,为玩家提供客服。“如风”负责从境外一个网络论坛上下载《劲舞团》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架设到“黑夜”工作的北京一家网络公司的服务器上。“黑夜”则通过15173网站找到一家名为“财旺通”的网上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用户,作为收取玩家钱款的支付平台。
2008年8月,刘炜等三人开设的《劲舞团》私服正式营运,三人对分工又作了调整。“如风”主要负责私服游戏服务器端的架设和私服的数据库维护,“黑夜”主要负责游戏服务器的日常维护以及抵御黑客入侵等安全防范,刘炜则主要负责收取玩家钱款后按约定分配给各人。
到今年2月刘炜被抓,在半年多一点的时间里,他们共租用了十多台服务器开设私服,总共收取玩家钱款190余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每人分得约40万元。
“知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记者问。
“知道。刚开始感到好玩,后来发现赚钱非常快,常常一天就能收1万元,就一直做下去了,越做越大。”
停了片刻,刘炜补充说:“凭我的学历和能力,在外面找工作是赚不到这么多钱的。现在很后悔,但已经没用了……”
,被告人刘炜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刘炜实施部分犯罪行为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能自愿认罪,法庭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审判长刘玉奇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告人刘炜交友不慎,缺乏应有的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因贪图钱财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本人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希望他的教训可以警醒更多的人——唯有合法诚实的劳动,才有幸福祥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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