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网络小说未与作者联系搜狐网“不打招呼”被索赔10万

发布时间:2019-08-05 23:20:15


  网络上一部点击率很高的小说《上海相亲情人》最近惹了官司,因搜狐网未经作者同意转载这部小说,,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0万元,并在搜狐网上公开道歉。据悉,这是今年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后全国网络索赔第一案。昨天,,由知识产权专家、市二中院副院长吕国强担任审判长,。

  2005年下半年,李先生以相亲为题材,创作了小说《上海相亲情人》,截至今年6月30日,李先生倾注大量心血共创作完成小说一百章,约13万字。从今年3月5日开始,李先生在新浪网以“歌唱生命”为笔名陆续发表该小说。

  据新浪网页记载显示,该小说在新浪读书论坛的点击率目前已经达到125万次,在“新浪小说原创”里点击率也达到了100多万次,日点击率达到了10万人次。

  今年4月25日起,李先生又以“段剑”为笔名在猫扑网陆续发表该小说,目前点击率已达到20多万次。腾讯读书和91读书网等网站也纷纷与作者联系,经李先生同意后对小说进行转载。

  今年6月,李先生发现搜狐网从6月4日开始在网站上擅自转载他的小说,截至7月17日起诉日、共转载了四卷七十二章,月点击率达到4万人次。但是搜狐网从未与他联系,也未征得他任何形式的许可,未支付任何报酬。

  为此,李先生委托律师对搜狐网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之后将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至市二中院。

  “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获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李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任何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应当支付报酬而没有支付的,都属于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

,条例就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作了专门规定。该条例再次重申了“权利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昨天的庭审中,搜狐网方面表示,在收到起诉状后已从搜狐网上删除了《上海相亲情人》。此外,经搜狐网调查,《上海相亲情人》系网友“八厘米的蔚蓝”转载自搜狐网“啃书一族”论坛。该行为系“八厘米的蔚蓝”的个人行为,即使是侵权也是“八厘米的蔚蓝”侵权,和搜狐网无关。

  而李先生的代理律师认为,“八厘米的蔚蓝”的另一个身份是搜狐网“啃书一族”论坛的版主,根据搜狐网的一些条款,“八厘米的蔚蓝”虽不是搜狐网的正式工作人员,但却是一个定期参加搜狐网考核、接受奖励、拿工资的论坛管理人员,他在论坛里行使的管理权,可以视作职务行为,搜狐网应为这种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