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S和JPO延长专利审查高速公路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13 04:55:15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和日本专利局(JPO于2010年7月1日宣布将双方当局的“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行项目延长至2011年 7月1日。该项目启动于2009年7月1日,期限为一年,即2010年7月1日结束。IPOS方面在其启动仪式上表示,该期限是再延长一年还是提前终止都取决于项目的参与度及其他因素。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期限的延长表明其获得了参与者的好评。

  IPOS和JPO的PPH试点项目是IPOS和国外专利局之间达成的第二个PPH试点项目。IPOS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了首个此类试点项目。

  为了在多个国家获得专利,通常需要分别在每个国家检索和审查该发明。而在PPH框架下,如果一国已完成对某专利申请的检索及审查,则其他国家办理该专利申请的流程将加快许多。这种方法能够减少多余的检索和审查工作。比如,如果专利申请人已经在日本和新加坡提起了专利申请,而相应的日本申请获得了授权,那么申请人在新加坡的申请就没有检索和审查的必要。他可以提交对应的日本专利核准副本,并依赖日本专利取得新加坡专利授权。

  根据新加坡专利法,对他国的对应专利的认可,被视为是《巴黎公约》优先权的体现。而PPH的出现,使得新加坡专利申请可以在《巴黎公约》优先权以及日本本国优先权的框架内,与日本的对应申请联系起来。比如,申请人有日本专利申请JP1和JP2,其中JP2对JP1享有本国优先权。该申请人还提交了一项新加坡申请 SG,并主张SG对JP1拥有优先权。如果只根据新加坡专利法,JP2不能被当做SG的对应申请,因为按照《巴黎公约》的优先权要求,它们没有直接关联。而现在,该申请人可以依据PPH,在JP2的授权基础上获得SG的授权。 因此,因此,PPH扩大了依赖于对应专利申请的范围,并且为申请人起诉该新加坡申请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延长IPOS和JPO之间的PPH试点项目将有益于日本和新加坡两国的专利申请人。特别是让日本企业有兴趣在新加坡申请专利保护。(编译自miranda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