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标维权第一枪遭遇对方“软钉子”
发布时间:2019-08-27 15:29:15
10天前,针对泉城医院将改造后的泉标作为医院标志的行为,泉标著作权人授权律师发出泉标回归济南后的第一份律师函。今天,律师函约定的10天期限届满,记者随泉标著作权人委托的杜迎春律师在泉城医院看到,除在报纸上投放的广告停用了酷似泉标的医院标志外,医院门头、病历、科室门牌,甚至医务人员服装上仍在使用该标志。
据泉标文化传播公司负责人介绍,18日发出律师函、各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后,从20日开始,泉城医院在省城主要媒体投放的广告停止使用酷似泉标的医院标志。但记者今天在该院看到,泉标模样的“医标”在该医院仍比比皆是,并未全部停止使用。
一位身着制服的泉城医院保卫科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医院标志已经使用好多年了。面对杜迎春律师提出与该院负责人见面的要求,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今天是休息日,负责人都不在医院,联系不到。几经交涉,才在一间医院办公室里见到一位张姓女士。她表示,她是医院护士长,刚从南方来此应聘不到两个月,具体情况她不了解也不负责。泉标做医院标志的事,她看到过报道。几经追问,她透露医院法人名叫朱其德,行政副院长姓陈。但表示联系不到领导,只能等明天向领导汇报。
杜迎春律师告诉记者,律师函发出10天仍没有一点回音,可见并未引起院方的足够重视。虽然部分停止了医院标志的使用,但并没有全部停止其侵权行为。他们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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