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规范报刊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04 08:04:15
为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的管理,规范报刊证券期货信息传播行为,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针对我国涉及资本市场的报道时而出现虚假不实信息的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报刊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决定于2011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证券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对报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证券期货监督部门、。
报刊出版单位须核实撰稿机构及人员资格
报刊是传播证券期货信息的主要新闻载体。《规定》对其从事证券期货信息传播的报道宗旨及报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必须客观、准确、完整和公正地传播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的信息,重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禁止编造和传播证券期货市场虚假不实信息,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
《规定》强调,刊发内容涉及具体证券、期货品种或者合约的评论意见或行情走势分析的,报刊出版单位应对相关撰稿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进行核实,并注明相关撰稿人员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及所属机构全称;报刊出版单位引用或发布基金评价结果时,也应引用具备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的基金评价机构提供的基金评价结果。
同时,《规定》对报刊出版单位对提供证券期货信息的软件、终端等证券期货信息类产品广告的审查管理作出明确要求,即刊载涉及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软件、终端等证券期货信息类产品的广告时,报刊出版单位应核实广告发布人是否具备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刊载广告应注明广告发布人名称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码,防止有关产品广告以夸大虚假营销误导投资者,防止不法机构利用有关产品广告招揽客户、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按照《规定》的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还应建立健全证券期货新闻转载审核管理制度,转载证券期货新闻信息必须事先核实,确保新闻事实真实准确后方可转载;不得转载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社会自由来稿和互联网信息;不得摘转内部资料或非法出版物上的内容;。此外,报刊出版单位及主管主办单位必须加强对报刊所属新闻网站的运营管理,建立证券期货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规范互联网资本市场新闻信息服务工作。
新闻采编人员须建立健全岗位规范
为严格报刊新闻采编管理,确保信息来源合法真实,,还对其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必须审慎报道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和市场稳定运行的新闻题材。对涉及证券期货行业重要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市场稳定的重要信息,;涉及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的重要新闻信息应向所涉对象事先核实。记者报道证券期货市场新闻事件时应尽量进行全面采访,并对信息源多渠道核实,信息来源应相互印证、真实可靠。严禁依据道听途说制造或编造新闻,不得凭借猜测想象炮制或歪曲新闻事实,避免误导性陈述。
此外,《规定》还要求证券期货类报刊和开设证券期货专刊、专版的报刊建立健全从事证券期货新闻采编人员的岗位规范,配备专业财经采编力量。
总编辑、主编及主要采编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新闻专业工作经历,熟悉证券期货业务,从事证券期货领域报道的记者原则上需具备两年以上财经领域报道经验或证券期货从业经历,见习记者、实习记者及试用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证券期货新闻采访报道。同时,证券期货类报刊和开设证券期货专刊、专版的报刊出版单位还必须强化证券期货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规定》的第十二条、,要求其应坚持政务公开,主动加强对资本市场重要政策的发布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市场热点问题;应督促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重要新闻信息发布机制,,为新闻记者采访提供便利。
,此次出台的《规定》还首次提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报刊出版单位刊发虚假违法广告予以处理。
,《规定》明确指出,、重大新闻舆情动态通报机制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引导报刊及时客观准确报道资本市场新闻信息,及时妥善处置非法不良信息。同时,,将报刊涉及证券期货的新闻报道纳入审读重点,在人员、经费、场地上予以重点保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根据《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副刊、增刊,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证券期货信息出版活动。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严禁报刊出版单位采用“公开曝光”、“编发内参”或“评奖排名”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报刊出版单位违规刊发证券期货信息,报刊从业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的,或者利用传播证券期货市场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按照《证券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晋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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