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实施

发布时间:2019-08-12 20:12:15


  国知网讯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继续深入开展2010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部际联席会议28个成员单位共同制定了《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2010年《行动计划》)。日前,该计划正式印发实施。

  2010年《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二十四字方针,结合实际和各相关部门职能,从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审批登记、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权利人提供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164 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牵头和参与部门。整个计划针对性强,对我国201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010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文)

  一、工作方针

  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突出专项,推进协调,强化宣传,规范管理”。

  完善制度。根据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配套,增强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司法保护体系及相关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渠道作用。

  突出专项。紧系部门职能,创新方式方法,有重点地针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和行为,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推进协调。进一步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合力。

  强化宣传。注重宣传实效,拓宽宣传渠道,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向国内外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真实状况,同时继续强化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规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管理工作,合理配置有限资源,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二、具体措施

  (一)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工作计划

  1.制定、修订部分专利、商标、版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1)制定《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

  (2)修订《专利代理条例》。

  (3)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4)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5)修订《国防专利条例》。

  (6)推进《商标法》的修订工作。

  (7)加紧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

  (8)积极推动《商标代理条例》的立法进程。

  (9)推动《商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

  (10)推进《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11)适时推进《商标评审规则》的修订完善。

  (12)做好《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提供节目交流和版权营销的平台。

,提高版权管理和打击侵权盗版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7)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其集体管理活动,建立规范透明,著作权人满意,作品使用者配合,广大消费者理解支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促进作品的合法传播。

  (8)进一步完善版权贸易、版权质押、版权评估、作品登记和法定许可付酬标准等制度,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风险,为各类作品的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

,。

  (10)建设若干重点领域的专利专题数据库,选择与国家重大专项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专利预警分析。

  (11)完成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开发建设专利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2.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1)组织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律师专业人才库,制定相关的入选标准,研究制定培养规划,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

  (2)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结合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资质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实验室或检查机构认可。

  (3)加强与协会的沟通,充分发挥商标代理行业自律作用。

  (4)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5)进一步实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完成网上考务系统的验收和全面推广工作,加强题库建设,积极推动向台湾居民开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