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扫黄打非”典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在榆林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0-05-31 07:59:15
9月27日下午,.25”东宇音像店贩售盗版光盘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赵卫明5年,并处罚金4万元。此案的成功告破和公开宣判,是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检察、、文化执法、版权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形成“扫黄打非”工作合力,查办大案要案的又一丰硕成果。
2011年5月25日,榆阳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检查出版物市场获取的线索,对被告人赵卫明经营的镇川镇“东宇音像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清点查获涉嫌盗版、非法光盘79808张。经省版权局迅速组织力量,认定了872种67090张盗版光盘,立案侦办。经查,2002年3月以来,被告人赵卫明在榆林市榆阳区镇川镇经营“东宇音像店”,主要销售光碟、磁带等商品。期间,被告人赵卫明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从西安、石家庄等地购进盗版光碟、批零兼营,向外销售。省、市、区“扫黄打非”积极协调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榆阳区文化执法部门和公检法机关通力配合,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快速侦破、快速审理、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出版物市场环境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陕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副局长陆柯仑在公开宣判大会上指出,.25”东宇音像店贩售盗版光盘案,是省“扫黄打非”成功告破的一起典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是省“扫黄打非”组织查办的一起仅因销售盗版光盘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首例案件,是全省第二例因销售盗版光盘而获罪的刑事案件。他强调,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扫黄打非”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省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和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把打击非法出版经营和侵权盗版活动作为重要内容,以抓大案为突破口,着力清理市场,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推动全省“扫黄打非”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为创造良好、规范、稳定的文化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榆林市及其12个县(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县(区)文化市场执法队全体工作人员和部分经营商户代表,榆阳区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部分群众300多人旁听了这次公审,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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