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节目评选取消行为被质疑:只改变细枝末节
发布时间:2019-08-22 18:39:15
据报道,经央视春晚宣传组证实,龙年春晚将取消“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央视表示,取消评选的原因是多年来评选结果与实际不符,并且对今年“回家过大年”的主题没有意义。
对于龙年春晚的又一创新,不少公众陷入纠结。一方面,他们已经习惯于在元宵晚会上收看优秀节目颁奖,甚至将它当成一个津津乐道的重头戏;另一方面,评奖方法的不科学又确使评奖结果与心中感受有差距。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表达了对于评选活动的留恋,认为简单取消并非上策,而且给出的理由也并不充分。
质疑
细枝末节的改变
从表面上来看,不论是春节晚会对软硬广告都说不,还是取消“观众最喜爱节目”评选,都应该是为了把春节晚会办得更好,但事情恐怕并非那么简单,一则,取消春节晚会期间插播的广告,纯属因噎废食,毫无必要。是的,广告烦人那是肯定的,但人们烦的应该是平时广告插播电视剧,而不是春节晚会直播期间的广告,那个广告对人们看春节晚会可谓是没有任何影响,反而是为真正喜欢春节晚会的人提供了上厕所等的时间。而这一次取消“观众最喜爱节目”评选则应该是受了春晚取消广告的影响,因为以往这都属于“春晚经济”的一部分。
其实,观众真正不满的应该是春节晚会的内容和方式,比方那个念电报的做法就备受争议,而年年上演的演员们的“不老的传说”更是烦人。那么,春晚为什么偏偏要在广告、最喜爱的节目评选等细枝末节方面下工夫呢?在笔者看来,一方面是要笼络人心,春节晚会一直是中央电视台的自留地,甚至被装扮成了“新民俗”,但近年来有关春节晚会的争议却是越来越大了不算,一些地方台似乎也开始向央视春晚叫板了,所以,在此前嚷嚷了好几年的“开门办春晚”没得到公众认可后,他们这一次就又开始“出新”了。另一方面,这仍旧是为了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春晚取消广告等尽管可能会少收入一点,但以往的春晚广告是套餐,而不仅仅是春节晚会直播时的广告收入,所以这一次春晚不再插播广告的影响并没有多大。而更重要的是,央视的广告时间绝对是稀缺资源,取消了春晚的广告等后,其他广告时段就更是奇货可居了。
春节晚会确实需要改变了,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真正的改变,比方,总导演不再是在中央电视台那几位“老臣”轮流坐庄,比方直播室配上字幕;比方给赵本山、冯巩等老同志放个假等等。但春晚却一直在细枝末节上下工夫,这到底是为了观众还是为了自己呢?
取消理由不当
万事万物都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任何一个活动都不可能永远坚持搞下去。“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被取消,其实并不奇怪。不过,央视给出的取消理由却非常耐人寻味。“评选结果与实际不符”,这是评奖过程出现了问题。评奖过程出现了问题,对评奖过程加以完善就行了,没有必要取消活动。这就像有朝一日春晚也被取消,给出的理由却是大家喜欢的节目都没能上春晚,这岂不荒唐!
而且,所谓评选活动“对今年‘回家过大年’的主题没有意义”的说法也有些牵强。春节本身就是一个万家团圆的节日,春晚的主题不管怎么变,都不可能离开“回家过大年”的寓意。可以说,只要春晚存在,“回家过大年”就是春晚永恒的主题。央视举办了这么多届评选活动都符合这一主题,今年想取消评选了就觉得与主题没有意义,这让人感觉是在没理找理。
其实一场春晚下来,哪个节目、哪个演员表现得好,观众的心里自然有一杆秤。只要评选结果真正能够代表观众的心声,保留这一评选也无不可。但一句“多年来评选结果与实际不符”,让我们看到了在“观众最喜爱节目”评选中其实存在猫腻。对于央视来讲,如果能够告诉公众为什么“多年来评选结果与实际不符”,可能比办一场晚会本身更有意义。
“观众最喜爱节目”评选,是对演员的一种肯定,在历史上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出新人的作用。但如果评选活动缺少了公平,观众投了半天票最终谁得奖还是内定,甚至把评选活动变成了个别人独霸春晚舞台的工具,这样的评选不要也罢,这样的春晚不办也罢,省得大过年的给老百姓心里添堵。
评判
停办未必是上策
坦白地说,作为央视春晚“副产品”的“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颁奖晚会——亦即一年一度的元宵晚会,还是很受人关注的。但是,随着春晚自身的质量停滞不前、口碑日趋下降,颁奖晚会越来越形同鸡肋,不受待见了。归根到底,还是节目评选不科学造成的,评选活动本身并无不妥。而按一贯的评选模式,很难做到这一点。
比如,每年的评选,都是分“小品类”、“歌舞类”、“戏曲、曲艺及其他类”三大奖项,这本身就没什么道理,纯属组织者自我理解和分配。戏曲、曲艺及其他类,为何安排在一起接受评选?这些节目彼此间有可比性吗?再比如,每个奖项都分别设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导致多数节目都有奖项拿,像是“发福利”似的。这种“平均主义”指导下的节目评选,又能评出什么真正代表观众心声的节目及演员呢?更关键的是,奖项分配有没有“猫腻”,也一直深受怀疑。包括赵本山年年独占“小品王”位置,究竟是众望所归,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造成,我们不得而知。所以说,自娱自乐式的“春晚节目评选”,真的离观众越来越远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式微,虽然受诟病,但直接停办节目评选活动,未必是上策。或许,走改革之路,谋求新的生机,比起单纯停办来要好。比如,采取不分类评选的模式,将所有节目放在一起让观众评,这样评出来的最受欢迎的节目,才是真正出色的作品呢。或者,只要有3至4个以上作品的节目类型均设个奖项,比如小品类、相声类、歌曲类、舞蹈类等。尤其是,在评选的过程、结果等方面,更加注重透明化,让观众愿意参与评选,让观众乐于接受评选结果。只要能真正反映观众心声,评出观众心目中的“最佳”,那么节目评选依然可以存在下去。
建议
换一种思路评比
要说春晚“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搞了13年,正月十五元宵晚会上,观众最期待的便是春晚节目评选的颁奖,这一重头戏被取消,似乎元宵晚会就少了不少看头。观众这种怀旧心理,是春晚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尽管多年来出现了评选结果与实际不符的状况和地方,但仅凭主办者的一孔之见,就取消春晚上一个约定俗成的程序,明显过于简单。而现实的考量,能不能换一种思路来评春晚“观众最喜爱节目”呢?
既然是评选观众最喜爱的节目,就应该把评比权真正交给观众。应该多渠道地投放选票来提高观众的参与度,除了通过网络、报刊投放选票之外,还可以到地铁、大型商业场所、机关学校等特殊地点,主动向观众征发选票,改变坐等观众主动投票的老方法,实现到观众中去的新的评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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