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337”终审判决纳思达败诉

发布时间:2020-10-01 06:21:15


2007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纳思达侵犯爱普生墨盒专利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调查所涉的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专利,被禁止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这些公司分别来自美国、韩国、德国以及中国。法庭还发出“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要求所有进口商都不得将相关专利侵权产品进口和销售到美国。
  针对纳思达等被告的“禁止令”与牵涉到整个市场的“普遍排除令”并发,令此次判决成为有史以来“337调查”在通用耗材领域最严厉的判罚,这项即将由美国总统亲笔签署的“终审判决”不仅令扰攘多时的“纳思达侵权案”再无悬念,也成为了这家正在全球范围遭遇侵权追诉的通用耗材企业面临的最沉重打击。
  纳思达: 处处侵权终被捉
  据了解,自今年3月被迫与惠普达成和解、将侵犯惠普专利的墨盒撤出美国市场以来,纳思达在日本、欧洲、美国等市场先后遭遇多家公司就知识产权受其侵犯而提起的诉讼。尽管无论在技术还是市场方面,纳思达均非中国和全球市场中的翘楚,但是“四面楚歌”般的诉讼,却让这家海外注册、并依托珠海低廉成本进行加工的外商独资企业“一夜成名”。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通用耗材产业在全球蓬勃兴起,但在这一过程中,少数通用耗材厂商对知识产权的侵害,却构成了市场发展的不和谐音。由于许多侵权企业选择中国作为其生产基地之一,中国通用耗材产业也受其拖累,在国际市场口碑不佳,使“中国制造”因此而蒙羞。
  侵权和粗制滥造的耗材不仅严重侵犯了先行企业的知识产权,更屡屡造成消费者使用上的麻烦和故障。而部分侵权企业大量采用不科学、不环保方式灌装含有害物质的墨水,给环境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的隐忧更为惊心。一滴未经正确处理的泄漏墨水可以污染60立方米的水源、一个随意废弃的硒鼓能产生100克有害粉尘。而这些严重的污染,绝大部分都来自假冒和侵权耗材厂商低成本、不规范的生产与处理流程。正因为如此,假冒和侵权通用耗材已经在中国和全世界成为企业、公众和司法机关追究的“过街老鼠”。
  通用耗材:呼唤真正的中国制造
  作为全球知识产权领域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最大的司法行动,“337调查”早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通用墨盒领域,而伴随着这一调查的逐渐深入,通用耗材厂商的阵营也逐渐发生分化。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从那时候开始,一部分通用耗材厂商开始痛定思痛,下大力气展开研发工作,逐渐确立了自身独特的技术优势和竞争能力,近年来的“337调查”中,中国本土几家较大的通用耗材厂商均因此而得以置身事外;而另一部分企业则开始在全球展开“运动战”,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工厂、贸易公司等手段,来回避越来越严厉的法律行动。试图依赖低成本、纯模仿的路径,不断牟取巨额利润。此次涉案的纳思达等20多家来自美、德、中等国家的墨盒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就属于这一类型的“游击战士”。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337调查的最终判决可以说是耗材产业“盼望已久”的消息,因为它能够“还真正守法运营的中国耗材企业以清白”。有关专家希望,此次“337调查”能够成为中国耗材业的分水岭,令更多的企业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痛下苦功,走自主创新之路,让被国际同行讽刺为“中国仿造”的耗材产业,成为真正的“中国制造”。
  纳思达、这个曾经凭借廉价通用耗材横扫欧美市场、在全世界多个国家设有分公司或代理人的通用耗材厂商、终于遭遇了它命运中的“滑铁卢”。
  2007年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纳思达侵犯爱普生墨盒专利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出售的侵犯爱普生专利的通用墨盒,则被逐出美国市场。尽管与纳思达同时涉案的一共有来自美国、德国和中国的24家企业,但是,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在珠海设厂的外商独资企业纳思达,是这次“337调查历史上最严厉裁决”中最主要的制裁对象。
,“337调查”也推动了纳思达全球遭遇侵权清算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目前,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纳思达正在遭遇惠普等企业接连不断的侵权诉讼,而这项即将由美国总统亲笔签署的“终审判决”、无疑将对其他地区的诉讼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在过去几十年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中国企业开始海外扩张的时候,这首名为“一代人”的短诗,曾经成为许多企业迈向国际市场的另类“圭臬”。依托中国劳动力密集、综合成本低下的优势,肆意窃取先发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然后向全球市场展开猛烈的销售攻势。更有甚者、则干脆制假造假,让“中国制造”因此而蒙上恶名。这种以侵犯知识产权和损害民族品牌为代价的“擦边球”模式,因其投入少、见效快,短时间内难以被发现,也受到了许多企业的追捧。
  然而,伴随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中国经济也越来越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之中,而这一进程的基石,则是对每个市场参与者权益、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尊重,是建立在300年发展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在这样一种“游戏规则”面前,“擦边球”式的扩张,终于走到了自己的终点。
  事实上,即便是在通用耗材这样一个从模仿而开始的市场上,有追求的企业家也早就开始探求更“有尊严”的、“更有长远竞争力”的增长。此次美国历史上最严厉的耗材“337调查”中,几年前就开始痛下决心、大力展开自主创新的中国本土几家较大的通用耗材厂商不仅在法律纠纷中得以置身事外,还以其通过艰苦研发而确立的独特技术优势,在全球市场上保持了竞争能力。
  更耐人寻味的是,主持纳思达案听证的保罗·卢克恩法官,虽然以大量权威的事实判定了纳思达对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严重侵害,却也在早些时候的另一起“337调查”中,判定涉案的四种中国复合木地板的锁扣均属中国企业的创新专利、并未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来自同一个法官、同样关系到中国的两个判决却截然不同,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纳思达和其他企业不同的命运,正在给后来者以深刻的启示。
  “创新是创新者的通行证,侵权是侵权者的墓志铭”。当更多的中国企业凭借“中国创造”扬帆出海,或许,这一行包含了无数挫折和教训的诗句,将会让沉浮在全球经济波涛中的新一代中国企业家牢牢铭记。
来源:市场报
时间:2007-10-26
作者:李方